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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司法考试三国法热点预测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56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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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主权的豁免、国际法之间的承认以及国际法之间的继承这三个制度因为涉及今年的一些热点问题。如:科索沃宣布独立后产生的一些问题,所以,它构hr点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这三个制度中,国家之间的承认制度应该说是可考性更强的。其次就是国家之间的继承和国家主权豁免。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国家法律责任,国家法律责任中有一个知识点和刚才讲的那个热点密切相关的就是叛乱运动机关的国际责任产生。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所产生的国际责任并不是其所属国家的国际责任,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注意大气环保问题,尤其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国际法上的空间。无论是领土制度、海洋制度都比较重要,在国际公法里面考试频率比较高。但是,今年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国际环保法》制度。《国际环保法》准确的说考点不多,可是今年大家要注意大气环保的问题,尤其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希望大家有时间抽空看看,把它搞清楚。国际法上的个人在整个国际公法中出题频率是很高的。可以分两块:一是:区分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国籍制度。这方面就涉及到中国国际法方面关于国籍是怎么取得的、国籍是怎么丧失的。准确的说关于国籍取得的《国籍法》的第4、5、6条;关于国籍丧失的从第9条到第12条。这些是常考法规,基本上每年在试题上都有所体现。二是:国际法中三个外国人的国籍保护制度“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这三个常规考点历来是三选一的命题。相对来讲,今年较敏感一点的就是外交保护了。因为引渡和庇护连续考了两年,但是外交保护有一段时间没有考,所以它的重复可考性比较强。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是重点的重点外交特权与豁免部分最为敏感的是关于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主要内容是绝对的刑事管辖豁免。然后重点的重点是有例外的民事管辖豁免,因为今年国际私法新增加了一个司法解释。法律适用部分提醒大家注意三个重点:1、合同制债法的适用。之所以说这块比较重要,因为在2008年的大纲中增加了一个司法解释就是生效于2007年8月8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的考点非常丰富,从第四条至十一条几乎每一条都构hr点。其中最主要的三个要点:①第四条扩大了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包括把意思自治的时间拉长了,并且在一定情况下肯定默示意思自治原则的存在;②第五条明确了17种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对象,这17种没必要每个都要记但是每个都要看,看一下它的规定和你的常识判断不太一样的地方找出来记住;③第九条明确了必须强制适用中国合同法的这样一个合同范围,即这些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其意思自治是无效的,必须强行适用中国合同法。三国法每年的试题都跟当年的大纲变化密切相关,所以,这个知识点绝对构成今年的考试重点。2、关于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这个知识点没有一年是hr没有考过的。注意有关的知识点容易混淆,尤其容易出在船舶碰撞方面。三国法当中只有一处可以就四川地震出题,那就是涉外监护、涉外继承、涉外收养关系等家庭人身关系方面。家庭人身关系方面抚养、收养、监护、继承这四个法律适用也是三国法命题的敏感点。因为有的是历年真题里面连续几年没有考了(如:涉外监护),还有就是因为和社会热点有关。所以,大家对国际私法中的家庭人身关系方面还是应该多加注意的。要注意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以及民诉和仲裁之间的衔接在国际民商争议的解决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它与民诉和仲裁之间的衔接。在民诉仲裁里面很多知识拿到国际私法当中是可以出题的。比如:仲裁协议、国际民事诉讼、管辖都与国际私法构成衔接。①今年一个比较敏感的点是关于外国仲裁裁决与执行。大家/收集/要把外国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法律基础和中国加入的1958年的《纽约公约》相结合,根据这个公约判断有关承认和执行的程序。②关于民事诉讼这块,一个常规敏感点就是管辖权的问题。③另外就是文书送达和调取证据。区际司法协助在今年构成重点,因为,中国目前致力于区际司法冲突的解决。①关于涉港的文书送达的安排要搞清楚。②还有涉澳,涉澳是目前区际司法协助解决的最好途径,无论是文书送达,调取证据、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目前基本上已经达成解决的结果,所以不排除试题将这四个方面捏在一起考。大家尤其要注意08年1月1日生效的《涉澳的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与去年大纲增加的《涉澳判决的认可和执行》之间的区别和共同点。③涉台区际司法制度,一般出题会出在相同的一个问题涉及不同区域。它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好,双边安排也好,它有什么不同点要比较记忆。2008年三国法大纲唯一增加之处就在国际私法这里增加了三个司法解释。这三个司法解释在今年的考试当中命中率是很高的,所以这三个司法解释以及其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大家作为重点来掌握。国际经济法今年的考点就集中在常规的重点上。可以分为三个重点部分:1、国经2—4章。主要讲的是国际货物贸易法,大家主要注意国际货物贸易法中主要解决的有四对法律关系即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的常规考点就可以了,主要考点就集中在贸易术语、80年公约上。2、国际外贸管制和WTO的法律制度。在这里有一个导向就是最近几年试题侧重外贸管制的试题量要重于WTO的试题量。3、国际经济法最后一章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资方面。涉及的具体知识点我们将在特训班的时候具体给大家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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