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测背景2009年司法宪法的新增考点: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与条约,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删除的考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二、历年hr考查统计2003年13分;2004年20分;2005年30分;2006年21分;2007年21分;2008年25分。三、2009年hr预测根据考试惯例,2009年hr宪法分值变化不太,应该在20-25分之间。宪法依然考题注重精确度,喜欢考察法条之间的关联性。譬如:往往喜欢考察《宪法》过程中,连带考察《立法法》、《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等法条内容。因此,在复习hr过程中,除了熟悉并理解考点之外,一定要熟记重点法条及关联法条。注释:为三星级考点;为二星级考点 ;为一星级考点、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的历史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正 宪法分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修正案提案主体宪法的渊源 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宪法规范的分类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二)、国家的基础制度(5分)我过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区域 政治协商制度 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候选人制度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环选举的制裁) 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我过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国家结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 国家机构的职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能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事项 法律文件的生效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人民公安机关的关系、宪法的实施保障及立法法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的方式 宪法修改的程序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