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知识点增删说明(三)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98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刑事诉讼法1、增加: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七节)2、增加:西方国家证明标准比较(第七章“刑事证据”第四节)3、增加:超期羁押(第八章“强制措施”第四节)4、增加: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二节)5、“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改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三节)6、“期间与期日”改为“期间的概念、期间与期日的区别法定期间的概念及立法对各种法定期间的规定”删除:法律对几种主要的诉讼期间的规定(第十章“期间、送达”第一节)7、增加:公开审判原则的基本要求、辩论原则(含义意义适用)(第十四章刑事审判公诉第三节)8、新大纲缺如下内容:“中止审理(概念情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终止审理(概念情形与中止审理的区别)”(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第二节)9、“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改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