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hr开始,刑法的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得当年很多考生的刑法部分丢掉很多分,当年年底发现刑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由2002年到2004年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变为注重刑法理论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2006年后陈张共同命题)。由此,陈兴良教授成为hr业界关注的焦点人物,他的研究方向和考试爱好将直接影响到hr的方向和答案,也因此而被成为hr刑法的“大喇嘛”!陈兴良一直致力于刑法学的研究。1988年至1998年间,陈兴良主要从事“超规范”的法哲学研究,以提高刑法的学术水平。“超规范的法哲学研究是指对刑法条文背后的理念和价值进行探索。当时刑法哲学研究刚开始,开放程度不是很高,我主要依赖本土的社会科学知识进行研究。”1999年出版的《走向哲学的刑法学》是他十年研究刑法哲学的总结。“以98年为转折点,之后我主要从事刑法的规范研究,具体是重新建构我国的刑法知识体系,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过去的十年中,除单纯的刑法研究、法条的规范研究外,陈兴良还对刑事司法制度、刑事法治理念的实践性进行探究,促进中国刑事法治的建设和刑法知识的转型。“1995年宪法规定建设法治国家,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此基础上,刑事法治的研究不断深入,我的研究视野也拓展了,其中涉及有关刑法的理念问题、刑事诉讼问题以及司法体制的改革问题。”近两年,《刑事法治论》、《刑法知识论》和《走向规范的刑法学》等著作相继出版,它们代表了陈兴良近十年的研究成果。从超规范的刑法哲学到规范的刑法教义学,“这种转变开始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后来我逐步意识到并能够把握思路,紧跟时代。”中国在学术领域的进一步开放以及97年刑法的出台,对陈兴良来说是一个契机。1998年以后,得益于学术交流的增加和国外刑法知识的传播,陈兴良开始积极引入国外的刑法学理论知识,并注重结合中国实际,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道路。陈兴良老师的命题特点是考察“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罪名,比如近年hr中出现过的关于盗窃与侵占的辨析问题。正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考生要对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更说明了解hr命题者观点的重要性,说白了谁出题谁是大爷!考生不能用批判的眼光做题,要用迎合命题人的观点去做题。因此,如果hr考生时间比较充分可以研读陈兴良教授主编的《走向规范的刑法学》、《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和《刑法案例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