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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总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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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87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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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金额达5万元以上2、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3、生产、销售--劣药罪:实害犯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危险犯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犯,有结果则为结果加重犯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造成严重后果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造成严重后果小结本节:1.“生产”、“销售”、“生产 销售”均为一罪。2.复杂客体:市场经济秩序 消费者权益/公民健康权利。3.单位犯的采“双罚制”。4.两个“危险犯”(假药、不卫生食品)和一个“行为犯”(有毒、有害食品)5.罪名适用原则:i)构成2-9项的具体犯罪→定该具体罪名;ii)未构成2-9项具体犯罪 金额达5万元→定[伪劣产品罪]iii)构成2-9项的具体犯罪 金额达5万元→现象竞合,择一重罪。走私罪1、走私--武器、弹药罪:2、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核武器的定[走私武器罪]3、走私--假币罪:4、走私--文物罪:须为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才犯罪。5、走私--贵重金属罪:须为国家禁止“出境”的贵重金属才犯罪。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8、走私--淫秽物品罪:须有“传播”或“牟利”的目的。9、走私--废物罪:固、液、气态,情节严重。10、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上述加上毒品之外的其他货物,偷逃税达5万元以上小结本节:1.第1-9项须为明知、故意走私,不知者不定该罪,但可考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保税货物”、“特定减税、免税货物”适用第10项普通货物、物品。3.下列两种行为以[走私罪]论处:i)【国家禁止进口物品】(假币、淫秽物品、毒品等)OR【其他货物物品 数额较大】--明知、直接,向走私人“收购”ii)【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武器、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OR【限制进出口的物品 数额较大】(香烟、酒类、贵重中药材等)--在内海、领海、界河“运输、收购、贩卖”。4.事前同谋,为走私提供方便者,是走私罪共犯。5.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6.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走私罪] [阻碍国’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7.本节所有犯罪行为,都有可能被叛死刑。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虚报注册资本罪:公司登记的申请人。罚金额为虚报额的1%~5%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罚金额为虚、抽额的2%~10%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复杂客体;发行人,具有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4、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提供财务报告的主管、直接责任人。5、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义务保存的人6、妨害清算罪:复杂客体;主体是进行清算的公司、企业,单罚制--对责任人7、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非国有性质企业人员;【主动索贿】或【被动受贿 数额较大】;个人名义收受各种回扣、手续费亦是受贿。8、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故意,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之目的。9、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企董事、经理。复杂客体。10、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企工作人员。三种具体情形:盈利业务交给亲友;高买低卖给亲友;向亲友采购不合格商品。必须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企主管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者另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1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企人员,徇私舞弊者从重。1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企人员,徇私舞弊从重1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企主管或上级主管。小结本节:1.特定主体(除行贿罪外),故意实施行为(除了国企的两个失职罪为过失犯),妨害了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2.9-14项仅针对国企单位,犯罪构成要求有数额或损害程度的要求。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企管理秩序 国家经济利益。破坏hr秩序罪1、伪造--货币罪:吸收“出售、运输、持有、使用”行为并从重;不含购买。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行为犯。3、持有、使用--假币罪:“购买” “使用/持有”=[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4、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获取货币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数额犯5、变造--货币罪:数额较大。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的--一般主体;转让--特殊主体。8、高利转贷罪: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牟利目的。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是侵占而是非法牟利的目的。1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金融票证范围很广:三票、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及其附随单据文件、信用卡。利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进行诈骗活动,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11、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区别[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4、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选择罪名。15、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兼具。1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从业人员。17、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一般主体,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之目的。四种情形:集中优势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买卖或空买空卖;自买自卖;其他。18、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发放信用贷款或以优裕的条件发放担保贷款。损失较大即犯罪。“关系人”指其近亲属或其投资、任高职的经济组织。19、违法发放贷款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单位,上同。重大损失才犯罪。20、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以牟利为目的且造成重大损失21、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22、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23、逃汇罪: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纯正单位犯。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24、骗购外汇罪:三种行为形式: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单据;重复使用海关单据;其他方式。以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骗购外汇的【从重处罚】。明知而资助上述行为的以【本罪共犯】论处。25、洗钱罪:对象是“毒品”、“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违法所得。事前同谋者构成共犯。(相对于其他赃物犯罪而言属特别法的专门规定)小结本节:1.均为故意实施上述行为,破坏hr秩序。2.本节的犯罪有七类:货币、金融机构、伪造变造票证证券、证券期货交易、放贷、外汇、洗钱罪。3.假币犯罪的量刑起点是4000元。注意[出售、购买、运输]者为行为犯。4.伪造、变造……进行诈骗的,为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5.注意[逃汇罪]为纯正单位犯,且仅限于逃汇这一行为。金融诈骗罪1、集资--诈骗罪: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2、贷款--诈骗罪: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3、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国家有价证券--诈骗罪:a)以诈骗时利用的对象划分。伪造并以之诈骗者,择一重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b)其中须注意:票据诈骗的五种情形P145;信用卡诈骗的四种情形P146。4、保险--诈骗罪:五种法定情形P147。其中须注意:a)保险诈骗的同时又杀人放火等的,『数罪并罚』b)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的可成立『共犯』,如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致(即过失)则定[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c)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定[职务侵占罪],国有性质的定[贪污罪]。小结本节:金融诈骗目的在于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之目的。注意熟记犯罪的法定情形。危害税收征管罪1、偷税罪:故意实施四种行为之一:对记帐凭证做手脚;多列支出少列收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数额犯。2、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其他方法不构成本罪。暴力、威胁过失致人死伤,属严重情节;故意者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论处3、逃避追缴欠税罪:欠缴,并转移、隐匿行为的。4、骗取出口退税罪:注意:纳税后,用假报出口或其他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定[偷税罪];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定[骗取出口退税罪]。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6、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小结本类型: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行为各自定罪:虚开、非法出售、非法购买、伪造、出售伪造的、购买伪造的。同时有多个上述行为的,为牵连犯。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该“发票”指第9项以外的发票。1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2、非法出售--发票罪:同第10项所指的“发票”。小结本类型:1.对于“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下列行为各自定罪:虚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2.“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下列行为定第9项和第12项的罪:非法出售、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侵犯知识产权罪1、假冒--“注册商标”罪:同种商品、同种商标。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明知而销售。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销售4、假冒--专利罪: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所以,下列行为不构成本罪: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5、侵犯--著作权罪:四种法定情形:分别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出版者的出版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须以营利为目的】。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明知而销售。7、侵犯--商业秘密罪:a)盗窃、利诱、胁迫、违反约定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故盗窃商业秘密定[侵犯商业秘密罪]。b)三种法定情形: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前者;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c)故意、过失:明知或应知均可,所以被允许使用者、再披露者也可构成本罪。小结本节:1.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为犯罪要件:个人5万元,单位20万元。2.销售下列者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权复制品。3.“假冒注册商标”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牵连关系,择一重罪论处。4.注意[侵犯著作权罪]第四种行为不作诈骗罪处理。5.“侵犯著作权” “销售该侵权复制品”=[侵犯著作权罪]“侵犯著作权” “销售其他侵权复制品”(明知)=数罪并罚扰乱市场秩序罪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侵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故意2、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以推销商品为目的(以虚假广告为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定[诈骗罪])。3、串通投标罪:①投标人和投标人 “情节严重”;或②招标人和投标人。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五种情形:假名义;假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而诱骗对方签订、履行;收受财物后逃匿;其他方法。被骗的对象则可能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5、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违反国家对物资、金银、对外贸易、工商的管理秩序,未经许可而经营专营、限制的业务:外汇、出版物、证券期货、电信业务等。6、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服务;情节严重。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指车票、船票、飞机票、邮票等;数额较大。8、倒卖――车票、船票罪:仅为车票、船票(真实的、非伪造的)。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1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单位,故意,情节严重。1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中介组织人员、单位,过失,造成严重后果。12、逃避商检罪:情节严重。小结本节:情节犯或者数额犯,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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