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行为生效的含义 所谓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一项意思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后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的法律现象。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了法律预设的条件.这些条件被称之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有一般生效要件和特殊生效要件之分。 1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所谓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一切法律行为生效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没有瑕疵; (3)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可能、确定、合法、妥当。 2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所谓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法律行为生效应当具备的一般要件以外的其他要件。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1)对于处分行为,需要行为人有处分权,否则为无权处分效力待定; (2)代理行为需要有代理权,否则为无权代理效力待定; (3)附停止条件的法律行为需要条件成就; (4)附始期的法律行为需要期限届至; (5)要式行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法定方式,例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否则不能生效; (6)实践行为必须交付标的物。例如自然人借款合同,必须交付所借的金钱合同才生效。 (三)生效的后果 所谓法律行为生效,其所生的效力乃是由当事人的效果意思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是负担债务从而在当事人之间创设债权和债务,那么就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产生债权债务;若当事人的意思是直接发生物权的变动,那么其后果就是物权的变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