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意义 l概念。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实施有效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即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没有权利能力就不可能有民事行为能力,任何民事主体都是有权利能力的,但并非所有民事主体都有民事行为能力。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类型。 (1)成年无精神病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劳动成年人。l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果。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的任何法律行为的效力均不会因其欠缺行为能力被否认。当然其实施的法律行为会因为违反法律、公共利益等其他事由而无效,那是另一回事。 (二)限制民事行为 l类型。 (1)10周岁以上无精神病的未成年人。 (2)部分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痴呆型人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果。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两类法律行为:①纯获法律上利益而不负担任何义务的法律行为;②与其年龄、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实施。否则其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而合同行为之外的其他法律行为无效。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类型。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完全精神病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和痴呆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果。无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纯获法律上利益的法律行为,除此之外所有的法律行为都应当由其法律代理人代理,否则无效。 易混易错: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而不是无效,考生经常会将其作为无效来时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