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树双:北京大学毕业,著名hr考前辅导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考点速记班独家授课教师。有9年公诉人和主诉检察官的实践经验,曾多次高分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和hr。十余年来专注于对记忆学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并熟练运用于法律知识速记上,曾多次在大型的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在多年hr培训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实践,创编出专门针对hr的速记教材和资料,为广大考生直接解决了记不住、记不牢的问题,独创了信息字压韵联想记忆法,开创了hr的备考快速记忆法的先河,为学员备考记忆节省了大量的宝贵时间,深受广大学员的欢迎。《物权法》法律条文精确速记方案(本资料由()法条速记班教师、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树双撰写,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和作者) 2.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识记目标] 《物权法》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法地森山草荒滩,建筑生产和农田
教育科学文卫体,其他动产不动产3.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的事项。
[识记目标] 《物权法》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为压韵同义转化为“发外面”)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承包方案发外面,包地调整个别间
补偿等费使分法,集体出资企业变
4.不得抵押财产的种类
5.抵押财产发生确定是的情形。
[识记目标]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期满债权未实现,押人被撤或破产
约定实现的情形,严重影响债实现
6.可以出质的权利。
[识记目标]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汇支本债存仓提,可转基金和股利(“利”为增加的压韵字)
可转知识财产权,应收帐款(加)法律(即:加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