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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公司法复习指导: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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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4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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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点剖析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网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例题解析宏喜果农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赵虹西拖欠银行巨额贷款,但是他不但不积极经营企业还贷,还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当银行起诉后,赵虹西以企业为公司,属于有限责任为由,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企业破产,请判断正误( )A.宏喜果农公司存在违法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B.可以依法由法院否认该公司的人格C.赵虹西和宏喜果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赵虹西应当向宏喜果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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