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司法考试卷三:07卷三单13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2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07卷三单1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A.2007年12月2日 B.2009年12月2日 C.2009年3月6日 D.2011年3月6日 解析:1.题干中说: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中止、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的截止日期是2009年3月6日。这样,就可以适用《物权法》了。 2. 我在物权法夜话中是这样写的: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2条)。 其一,超过诉讼时效,抵押人有抗辩权。 其二,此条只适用于抵押,不适用于质押和留置。质权和留置权因权利人占有标的物的缘故,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其三,自2007年10月1日,《担保法解释》第12条关于诉讼时效加二年的规定失效。 其四,诉讼时效只限制债权的神话进一步破灭。 3.结论:选择C。 4.此题设计得好。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