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结束,客人散去,当新郎兴冲冲地来到洞房时却发现新娘已吃下了安眠药。新娘被治好后,新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新娘进行精神赔偿。昨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新郎给付新娘的2万元彩礼,由新娘退还新郎6000元。2003年初,葫芦岛市连山区22岁的张先生经人介绍,与21岁的李女士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2月10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3天后举行了婚礼。可等新郎回到洞房时,却发现新娘喝下了安眠药。新郎一家人连忙将新娘送医院抢救,新娘才得以脱离危险。今年3月,一直未同居生活的新郎向法院起诉,认为李女士无心与自己一起生活,要求与李女士离婚,并要求李退还彩礼和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举行婚礼的当天晚上服用安眠药,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影响了婚后夫妻感情的建立。故此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新郎给付新娘的2万元彩礼,由新娘退还新郎6000元,至于新郎要求的精神赔偿未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