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表姐弟隐瞒身份登记结婚母亲劝说无效告上法庭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79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为结婚隐瞒血亲关系,一对表姐弟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民政部门成功进行了婚姻登记。劝说无效的母亲只得悲伤的走上法院,要求法院宣告他(她)们婚姻无效。近日,白下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宣告了这起婚姻无效。李洁和王勇的母亲是亲姐妹,因为两家居住地相距甚远,虽然两人从小就认识,但来往并不多。2002年,家里有一位长辈去世,在服丧期间,两人有了较多的接触。渐渐的,他们产生了感情。后来,李洁的母亲吃惊地发现,女儿竟在和外甥谈恋爱。从那时起,她就开始苦口婆心地劝阻,要双方理智对待,但这对恋人始终没有“屈服”。今年3月,这对恋人决定领取结婚证。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时,玻不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于是他们就拿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婚姻登记处。他俩隐瞒了双方是三代以内血亲的亲属关系,在签署一份非近亲声明书后,顺利拿到了结婚证。见劝说无用,近日李洁的母亲向白下区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宣告女儿和外甥的婚姻无效。根据新《婚姻法》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白下法院法官当庭正式宣告这起婚姻无效。据悉,《婚姻法》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法律,此后该法经过数次修订。但对直系或旁系血亲亲属的婚姻关系,都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而对血缘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引发的婚姻无效案,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这起案件,也是自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南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宣告婚姻无效案。(文中人名为化名)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