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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上法院请求离婚丈夫反诉长期遭受其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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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53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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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首例由男士提出的婚内性侵害案件,昨天在渝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无证据支持,赵明(化名)索赔5万元的请求被该院驳回。赵的老婆汪贞(化名)现年40余岁,是重庆市某重点医院医生。7年前,经人介绍,她终于踏上了红地毯,跟大她3岁的赵明结了婚。2个月前,汪走进了渝中区法院请求离婚。理由是,由于婚前对对方了解不够,婚后她的家庭生活极不幸福,经常发生家庭纠纷。案件开庭时,赵反诉说,他们的性生活极不和谐,他长期遭受老婆的性侵害。他称,离婚可以,老婆要赔偿他因遭受性侵害受到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未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加上性生活长期不协调,夫妻感情已经恶化,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已经没有必要,准予离婚。但赵以婚内性侵害为由提出的索赔请求,因无证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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