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执业律师的义务[案情]中学生白某,现年16岁,因强奸幼女黄某(11岁)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律师王某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白某的辩护律师。王某为使本案胜诉,便诱使白的父亲到户籍管理部门找关系篡改白的年龄,改为现年14岁。白的父亲遂托人去办了此事。然后王借会见被告人之机,告诉白不要紧张,他们已为他改了年龄,上庭时只要一口咬定自己刚满14岁,和黄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是恋爱中的“越轨"行为。后来,审判员发现了白某年龄被篡改的事实,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问题]本案律师王某有哪些违法和违纪行为?应分别给予什么处分?[分析]1.《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20条规定:“律师不得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第22条规定:“律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本案中王某诱使自某之父托关系为白改年龄,又使自作虚假陈述提供伪证;王某利用自己会见在押被告人的权利之便,传递与案情有关的信息,指使被告人作虚假陈述,这些都违反了上述的法律规定和纪律规范。2.依照《律师法》第45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本案律师王某的违纪行为应依照《律师法》第45条规定予以处罚。另外,律师王某触犯了《刑法》第306条的规定,应迫究其辩护人伪造证据的刑事责任。[结论]应依据《律师法》第45条的规定由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