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民法案例分析五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81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某日,甲、乙、丙、丁四人到同学家借游戏卡,回家途中,行至河边,看到河对面洗鞋子的戊,甲提议乙、丙、丁三人用石子砸戊的鞋子,于是三人即以石子砸戊的鞋子,戊见有石飞来,欲取鞋子避让,不料被一粒石砸中左眼。戊为此支付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100元。甲、乙、丙、丁四人的年龄分别是17岁、16岁、15岁、14岁。究竟是谁砸中戊的左眼无法查清。而甲、乙两家家幸而困难,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丙家情况一般,但收尚可。丁家家境富裕。但乙、丙、丁家认为是甲提议砸的,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问:1.甲、乙、丙、丁砸人导致戊遭受损害,构成什么侵权行为?为什么?2.甲、乙、丙、丁的父母应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3.假如甲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已靠工资独立生活,应如何承担责任?4.假如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乙、丙、丁提议砸戊,乙、丙、丁听从其提议,砸了戊导致其受伤,应如何承担责任?【参考答案】1.甲、乙、丙、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中乙、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危险行为。而甲的行为则属于教唆行为,因此也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行为。2.甲、乙、丙、丁的父母应该作为临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考虑到甲、乙两家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所以,应由丙、丁两家先承担,再向甲、乙两家追偿。3.应由甲本人和乙、丙、丁的父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4.应由甲本人和乙、丙、丁的父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且甲应承担主要责任。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