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hr真题已经发布,从试题的结构上看,08年hr的基本考情与过去几年相比变化不大,重要的科目依然非常重要,不重要的科目依然不重要,每一科在试卷中所占分值比重保持稳定,以下就是法律整理的2008年hr各科考情分析:
一、法理学:
法理学还是在第一卷和第四卷论述题中进行考察,所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共计考察7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共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hr中合计考察68分。
二、法制史
法制史依然是考察分值最少的科目之一,所涉题型只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8题到第11题以及第13题共计考察5分、多选是第57题到第59题共计6分。法制史部分在08年hr中合计考察11分,是今年hr中考察分数最少的一科。
三、宪法
宪法同样是考察分值比较少的科目,今年hr中宪法考察了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12题、第14题到第18题共计6分,多选题是第60题到第65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题是第93题和第94题,共计考察4分,宪法学在08年hr中合计考察22分。
四、经济法
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今年在考试中考察题型还是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为第一卷的第19题到第28题共计考察10分、多选题为第66题到第77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为第95题到第97题共计6分,经济法部分合计考察40分,和2007年考试分值分布一模一样。
五、三国法
三国法在08年hr中共考察了44分,与往年大体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国际法今年在hr中共考察了6道单选题共计6分、2道多选题共计4分、1道不定项选择题2分,合计考察12分。
国际私法所涉题目为单选题的第35题到第40题及第46题共计7分、多选题的第80题到第82题共计6分、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99题考察2分,合计考察了15分。
国际经济法部分考察了5分的单选题、10分的多选题、1道2分的不定项选择题,合计考察17分。
六、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考察分数历年都是与法制史为伍,是最少的科目,08年考试一共考了13分,分值与以往基本持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四卷第五题的第6问居然考到了一个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按照案例分析题的评分标准,一个小问应该是3分左右,其他的10分就分布在第一卷的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了,其中单选题第47题到第50题共考4分、多选题第88题到第90题共考6分。
七、刑法
刑法依然是hr中考分最多的一个科目,如果考生第四卷选作的是第七题的第二问,那么刑法的分数就达到了103分!法律辅导老师魏敬淼教授说“重者衡重、轻者衡轻”,果然如此。
2008年刑法考察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提和论述题,其中卷二单项选择题的第1题到第20题是刑法试题,共考察20分,多选题的第51题到第65题共考察了30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1题到第94题共计考察8分,第四卷第二题分值为20分,第七题第二问25分,合计103分。
八、刑事诉讼法
作为传统重点科目的刑诉法,今年考分和以往也是基本持平的,其中卷二单选题第21题到第38题共考察18分,多选第66题到第79题共考察28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5题到第97题,共考察6分,第四卷第三题分值为20分,刑诉法在2008年hr中合计考察72分。
九、行政法
行政法是许多hr的考生最为头疼的一个科目,每年的分数都在50-60分,有时甚至更多,2008年hr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单选题部分考察了12分,多选部分考察22分,不定项选择题部分考察6分,第四卷的第六题分值为20分,行政法部分合计考察60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十、民法
民法是2008年hr单科分值最高的科目,达到95分!题型还是传统的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第三卷单选部分的第1题到第24题共计考察了24分,多选部分的第51题到第68题共计考察36分,不定项选择题部分的第91题到第96题共计考察12分,第四卷第四题第1问到第5问、第7问和第8问考察了20分,第四卷第五题第1问考察3分左右,合计95分。
十一、商法
2008年hr商法大幅“贬值”,只有28分,甚至不如经济法考察的分数多,导致商法分值降低的原因是第四卷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商法的任何问题,也就是商法部分在卷四很罕见地打了一张“白板”。具体分析商法的考情,第三卷单选题第25题到32题共考8分,多选题第69题到第78题共考20分。
十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在第三卷单选题第33题到第50题共计考察18分,多选题第79题到第90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7题到第100题共考8分,第四卷第四题第6问分值约为4分,第五题第2问到第5问分值约为15分,合计考察69分。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hr的重点还是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也就是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和法律的辅导老师所对考生的提醒是一致的,“重点永远是重点”,“得民刑者得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