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和2005年我两次参加,2004年那次考了263分,2005年那次考了373分,后边这一次虽不能算高分通过,比较前一次进步还是蛮大的。我想我的考试经历对那些所谓“基础差”的考生朋友会有比较大的借鉴意义,特冒昧写出供朋友们参考。狼狈与轻松2004年参加,我的总体感觉是:狼狈。两天四场的考试,把我搞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许多试题尤其国际经济法之类根本连题也看不懂。对于前三张卷子,因为都是选择题,只好跟着感觉去选,最后一张主观题的卷子也只好想到多少答多少;由于基础知识的大面积欠缺,许多题目读懂都很困难,所以尽管多数题都在瞎做,但做题的速度却很慢,往往快要到交卷时间了才把题勉强做完。当时九一八的警报声在考场周围充溢着,弄的我心烦意乱,天又下了很大雨,走出考场更显狼狈。2005年考试的季节记得是艳阳高照的。第一张卷子轻松完卷,提前半个小时交卷出场,下午第二张卷子,做的马马虎虎,因为上午已进行过一场,下午精力和体力都感到不甚充足,做到一半就有些耐不住了,强挺着做完,技术性地检查一下答题卡有无填涂错误就交卷了,此时离考试结束仍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第二天上午的试卷三,我仍是提前半个小时交卷。下午试卷四,因为要写很多字,直到考试结束才紧张地把题做完。整个这次考试,信心很足,基本上每一场都力争提前交卷出场,在考场外休息半个小时,然后看着同伴们和大队人马在考试时间终了之时一齐走出考场,这个时候尤其感到自己潇洒。至于考试时响起的九一八警报声,已经不影响我的做题了。消极与积极就好像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一样,两次截然不同的考试状态分别是两次不一样的备考过程的集中体现。虽然在大学读的是法学专业,但是学业一直不顺,成绩总在中等甚至偏下,自感四年的学习竟然到毕业了也不曾真正开窍,倒是课余自修的第二本科中文专业,从参加自学考试的成绩来看一直都很不错,学习的过程也是充满了激情。照原来的想法,毕业了是不要从事法律工作的,然而阴差阳错,最终还是成为了“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这就可以想见我起初对是如何的抵触了。2004年,在舆论的影响下,在领导的要求下,我开始准备,买了一些书,在五月前后读完了一本法律选编,那时效率很低下,平均每日只读十页,后来就这也难以为继,干脆中断了学习备考。七月份,和单位的其他人一起报了名。然而在迫使自己学习的过程中,我总是手拿两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