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分数的定格,我愈发感觉2005年已渐行渐远,尽管最终分数线仍没有敲定,但我的失败分明已尘埃落定,257的低分,让我骨哽在喉,却又欲哭无泪,因为失败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然而痛楚本身却未一天一天逝去,与之同时,对于的思考却一天一天加深,不吐不快,以为共勉之:一、时间之痛对的难度竟没有充分认识,昔日三四个月一战而过,尽管是自考法本毕业,曾几度轻轻松松一次四门皆过,自诩“自考战神”,但这次我则并未让“幸运女神”相中,身陷“滑铁卢”。对于在职考生来说,往往工作,还有各方面应酬都很多,许多事情计划没有变化快,还是要“早”字当先,让足够的时间来充当的后盾。二、运筹之痛计划安排前松后紧,最终导致司法部辅导用书只是匆匆过了一遍,李建伟先生的重点法条记得也不纯熟,知识点仅仅只是知识点,法条仅仅只是法条,没有融会贯通,串点成面,很难达到之高度。而况2005年又加大理论知识的含量,远非往昔律考可比之,因而败势已然,败局已定。三、教材之痛为了省钱,用的是朋友的2003年司法部辅导用书,用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某权威法制出版社的法条口袋书,结果对何谓国际保理,刑法修正案有几条,都不清楚。对李建伟先生的重点法条也是过于迷信,事易时易,没有顺应大势,更没有看到之未来方向。盲人骑瞎马乎!四、应考之痛安工大附中考点,由于没有事先预约,就近住所已被预订一空,只好舍近求远。应考之时,前三卷都是提前一小时交卷,欲拨头筹,结果缺乏深思熟虑,许多地方“题眼”还未找到,就匆匆落笔。第四卷由于题量较大,答亦匆匆,结果第二题还没有写在答题纸上,结果第三题答到第二题的区域,依次类推,每错愈深,临而交卷,悔之晚矣!2006年,我谓之“亡羊补牢年”,希望未为晚矣,再战而过,痛痛快快可以打个“翻身仗”。为此,从四个方面做起:一是早准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从即日起准备,明年五一前通读一遍教材,精读一遍法条,研读一遍真题。在法律教育网的帮助下,对2004年、2005年考点变动进行集中梳理,对物权法、证券法、公司法等修订法进行前瞻性解读。二是新教材。鉴于2003年版司法部“教材”已修订两次,鉴于2005年“教材”所凸显的重要作用,本人决定,不惜花些银两,重购2006年教材。三是深钻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