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重庆一位农民,为给妻子打医疗官司,8年来,贫穷的他上百次到重庆和周边区县的书店悄悄抄医书,熟读78本医书和20多本法律书籍,记笔记近十万字。他还自己写出一份“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这份报告让司法部的医学专家也惊呆了,不相信这出自一个农民之手。最终,他打赢了官司。品读这样的新闻,不由得惊叹于这位农民对妻子的深沉大爱,感叹于他的执著,佩服于他的不辞劳苦,更钦佩于他的坚忍。但是,从这样的新闻中让人更多地品读出了民生之艰,之苦。类似于“打官司把自己打成专家”的新闻,我已经不止一次从媒体上读到了。每每读到这些新闻,总让人产生上述同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付出惨痛的时间代价、金钱代价和生命代价,就必须“中午到外面买两个馒头,带到书店边啃边抄”,就要“几乎在一夜之间把黑发变白”,就必须遭受前所未有的精神煎熬,职能部门对公民应该提供的法律援助远离了这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把本该由政府扛起来的法律救助变成了公民“一个人扛”的“独角戏”,难道法律就该真的这么“无他”吗?我们经常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口中听到这样的善意提醒:消费者自己要掌握足够的这常识,那知识,才能避免受到侵害。不知道当这些国家工作人员听到了“打官司把自己打成专家”的新闻的时候,是该高兴呢,还是该尴尬呢,动辄把本该属于社会管理的责任推卸到公民的身上,让老百姓的生活变得沉重起来,压抑起来,郁闷起来,不能不说是司法人员不作为所致。荀子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在任何情况下,责任都有一个定量,任何一方如果承担过多的责任,就意味着另一方相应地减少了自己应该承担的等量责任。“农民苦读八年医书打赢医疗官司”中,农民就过多地承担了法律责任,而政府必要的法律救助责任显然缺失了。从这个角度看“农民苦读八年医书打赢医疗官司”,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温总理在多种场合告诫国家工作人员:“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衙斋卧听箫箫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听着这些教诲,再联系到“农民苦读八年医书打赢医疗官司”,对民生之艰,民生之苦,有关职能部门还能安之若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