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在法律这条路上行走了十年,不算长,却也占了我二十五年人生的相当一部分,若除去儿时混沌的那段,十年是我已逝人生的一半。回头望去,这十年大抵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入门。 在初中毕业时,我所狂热的,不是法律,而是无线电。那时我理工科的成绩比文科的要好得多,无线电技术也有了一定的基础。也许是命中注定要走上法律这条路,在父母亲的安排下,我报考了湖南省司法学校,当时全省唯一的中专法律学校,据说毕业后可进公检法司四家。 在司法学校读了四年中专,前一年学的是高中的科目,后三年学专业。现在想来,我们也属于悲哀的一代人,在考中专时,很吃香,没想过了一两年,形势直转,中专已经不好找工作了。因此,刚进学校一年,我们就开始了自学考试,而且没想到最终把这条路走穿了。 自考刚开始,大家都只报了一门,老师说很难,结果很容易就过了。第二次再报,就把所有的能报的科目都报了,结果,我们也都通过了。我现在的印象是,在中专里没听老师讲过多少课,因为往往是自考先过了,学校才开课;而且我们自考很用功,学校的政策是自考成绩80分以上的科目,学校的考试就可以不参加了。 1998年夏天,怀抱着对青春逝去的美丽遗憾和对成长岁月的憧憬,我和我的同学离开了司法学校,留下了渗入足球场草地的汗水,留下十人大宿舍里的深夜吵闹声、在墙上刻下的名字和上铺兄弟的床板声,留下自考前教室、寝室里的灯影,我们大部分都带走了两张文凭,中专和自考大专,hr。 算是进了法律的门槛,尽管这期间我仍不停地爱好着我的无线电,尽管为无线电买书和工具、元件所花的钱比我买法律书籍的钱要多得多,我仍有了我丰硕的成果,文凭不是,而是法律学科的学习方法,特别是自学方法,这为我今后的人生转变提供了可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中间,理工或者无线电的思维方式,对自学方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这几年中,我学完了所有的法学课程,对当时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基本上有了认识,有了一定的理论功底,尽管缺乏实践的操作,但,法律之门已经向我打开,等着我继续迈进。 第二,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实战。 98年后的3年时间,我在法学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了实战。理论方面,1998年毕业后,下半年在等待工作分配,于是参加了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买了教材,然后在家里准备,由于这段时间比较清闲,除了每天下午踢足球、打篮球外,基本上没别的事情。两个月后,参加了考试,虽然感觉不好,但结果还是让人满意,273分,当时在地区是第二名。其时好兴奋,以为拿了律师牌照,一辈子不要想事了,现在才知道多么幼稚。另外,在后来上班的过程中,我用两年时间把自考的本科阶段课程也考完了,在2000年底拿到了我的第三张文凭,hr本科毕业证。[ 1999年4月,工作分配了。我到了我们区司法局,又被派到了我们镇的司法所。虽然在基层司法所里,大部分的hr知识都用不上,但这段经历却是我人生自认最宝贵的时间。夫妻间的恩恩怨怨,有时候夹在中间的子女年纪比我大得多;邻里间的摩擦、矛盾永不可能消失;打工仔在外,受尽苦难后还要和老板了断的纠葛,有时,甚至是直面死亡;在基层,各种不同的运动在不同的时间,基本上以相同的方式展开,深夜抓人,再深夜抓人,或者配合基层法院的人执行,特别是在基金会清整阶段,常常是好几天不睡觉……苦难人生的多面,让我感慨;世事无情有情,让我迷惑;法律和现实的冲突,更让我思考,该不该再逗留?当然,最主要的收获是,居中调解工作所带给我的成熟与内敛,心理战方面把握控制与主动,以及对万事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