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题下一题
跳转到
 
 
  世界如此多姿,发展如此迅速,窥一斑未必还能知全豹。但正如万花筒一样,每一个管窥都色彩斑斓。  
 
 
  知识通道 | 学习首页 | 教师首页 | PK首页 | 知识创造首页 | 企业首页 | 登录
 
本文对应知识领域
你适合作律师吗?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63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受欢迎度:
    369分!终于通过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张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参加过各种各样的考试,但只有hr让我这么刻骨铭心。”12月3日,张群在接受采访时说,她是2004年进入检察院的,虽然只参加过两次hr,但却感觉是脱胎换骨,周围的朋友都说她自从考进检察院以后,好像每天都要去参加高考一样。“一般来说科室内勤打杂之类的活都是由书记员来做的,只有当书记员经过hr,才能由本院检察长任命来担任助理检察员,只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才有资格办案。”张群告诉。“有些书记员八九年都没有‘转正’,甚至是一直干到退休。”安徽省北方某县的一位检察官说,在他们检察院,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不少书记员,由于学历不够,不能参加助理检察员的考试,后来自学达到了本科学历,但2001年开始,检察院不再单独进行考试了,取而代之的是全国统一的hr。考试的范围要宽得多,内容也要广泛得多。“hr题目太广,3小时要做100道题,几乎每两分钟一道。我们在工作中几乎不接触的也考。”没有通过今年考试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李想说,有些本来属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之类的内容也出现在试卷里,令他这个一直在检察院工作的书记员颇感为难。一些地市的检察官说,在检察院工作中,有人长期辅助办理某一类型的案子,造成他们知识上的“跛腿”,而hr却涉及极广,民刑经济行政面面俱到,让他们无从下手。检察系统人士的新困惑:不过司考只能“打杂”

 

相关新闻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
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
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自己的想法续
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经历
法律讲座
律师思维模式及举列子
做律师的收获
像律师那样思考
自己的看法
拜师的方法
律师守则三

题目筛选器
日期:
类型:
状态:
得分: <=
分类:
作者:
职业:
关键字:
搜索

 
 
 
  焦点事件
 
  知识体系
 
  职业列表
 
 
  最热文章
 
 
  最多引用文章
 
 
  最新文章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沪ICP备 10203777 号 联系电话:021-54428255
  帮助提示    
《我的太学》是一种全新的应用,您在操作中遇到疑问或者问题,请拨打电话13564659895,15921448526。
《我的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