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在法律这条路上行走了十年,不算长,却也占了我二十五年人生的相当一部分,若除去儿时混沌的那段,十年是我已逝人生的一半。回头望去,这十年大抵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入门。在初中毕业时,我所狂热的,不是法律,而是无线电。那时我理工科的成绩比文科的要好得多,无线电技术也有了一定的基础。也许是命中注定要走上法律这条路,在父母亲的安排下,我报考了湖南省学校,当时全省唯一的中专法律学校,据说毕业后可进公检法司四家。在司法学校读了四年中专,前一年学的是高中的科目,后三年学专业。现在想来,我们也属于悲哀的一代人,在考中专时,很吃香,没想过了一两年,形势直转,中专已经不好找工作了。因此,刚进学校一年,我们就开始了自学考试,而且没想到最终把这条路走穿了。刚开始,大家都只报了一门,老师说很难,结果很容易就过了。第二次再报,就把所有的能报的科目都报了,结果,我们也都通过了。我现在的印象是,在中专里没听老师讲过多少课,因为往往是自考先过了,学校才开课;而且我们自考很用功,学校的政策是自考成绩80分以上的科目,学校的考试就可以不参加了。1998年夏天,怀抱着对青春逝去的美丽遗憾和对成长岁月的憧憬,我和我的同学离开了司法学校,留下了渗入足球场草地的汗水,留下十人大宿舍里的深夜吵闹声、在墙上刻下的名字和上铺兄弟的床板声,留下自考前教室、寝室里的灯影,我们大部分都带走了两张文凭,中专和自考大专,hr。算是进了法律的门槛,尽管这期间我仍不停地爱好着我的无线电,尽管为无线电买书和工具、元件所花的钱比我买法律书籍的钱要多得多,我仍有了我丰硕的成果,文凭不是,而是法律学科的学习方法,特别是自学方法,这为我今后的人生转变提供了可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中间,理工或者无线电的思维方式,对自学方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这几年中,我学完了所有的法学课程,对当时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基本上有了认识,有了一定的理论功底,尽管缺乏实践的操作,但,法律之门已经向我打开,等着我继续迈进。
十年自考法律艰辛磨练:十天来搞定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