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教材、法条、习题,是每一个考生复习时都必须面对的四大件,您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四大件的关系?李建伟:准确地说,应该是三大件,即不包括大纲。考生的复习对象不包括大纲的原因在于,大纲主要是约束教材编写者、教辅编写者及命题者的,考生复习到的教材及辅导书符合大纲要求就行了,考生本人没有必要去拿大纲当做复习对象。教材、法条、试题是所有考生复习的素材。对三者关系的处理,正是考生复习的最核心、最关键环节。这个关系处理得好,可以事半功倍,可谓号准了司考之脉;处理得不好,无的放矢,事倍功半,虽付出了极大的艰苦努力,但仍会功败垂成。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考试专题讲座系列》,法大出版社出版的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一书有180万字。若你不做任何题,将以上四本书精读上两遍,共计950万字左右的阅读量,以每天8小时的复习时间,每分钟读100字计算,共约需200天才能完成。众所周知,只复习教材与法条两遍,是很难通过考试的!所以,除了极少数法学基础极好又极聪明的考生外,大多数的考生要通过司考,是必须以充足且有效的复习时间为保证的。没有这一保证,任何好的复习方法、技巧都是纸上谈兵。
考培训专家教你司考方法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