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学习有如下特点:
《刑法》比《民法》好学的多。《刑法》有严格的法条,特别统一,有体系,只要大家认真钻研法条就足可以得到分数的,这是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区别。
新《刑法》颁布以后,采取了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以外的规定几乎没有,而《民法》理论繁多,且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我们学的只是《民法通则》就是说,《民法》是由很多零乱的单行法规来表述的,民法有很多地方是利用原理、类推来适用的,而《刑法》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要大家把法条理解,能深入搞透就可以了。
《刑法》的学习没有更多的理论,要以法条为主,对日期,具体的词要牢牢记住,比如“应当”还是“可以”必须分清楚。《刑法》总则部分只要认真看法条,作练习题就可以了。这部分的分数不要丢失。
《刑法》的分则部分学习很有特点,也是律考复习的难点。分则咋看很难学,学员感到无从下手,法条又太多背又背不下。?分则的学习,并不需要背,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可以了。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不用看那么多,其实这一章只需了解两个罪名即可,即:叛逃罪、间谍罪。在学习叛逃罪时,也不用记定义、法条,只需记住三个要点:叛逃罪的主体一定是公职人员:(2)一定是在履行职务期间;掌握国家机密是加重情节。
所以学习时一定要抓重点,抓要害,要看一看哪些罪名常出现,其实刑法分则考的罪名就是常用的那么几个,有一些根本就没出过题。
学习罪名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呢?
首先,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二看此罪与彼罪的问题,第三看一罪与数罪,第四量刑情节。
刑法的学习采用一些表格的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刑诉》、《民诉》都是程序法,没有什么理论,学习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以法条为主,教材为辅,学习形式是记忆。程序法都是一些死的规定,要把法条读懂、记熟,把一些司法解释也要记熟,有时司法解释出的题比所解释的法都多。教材不要太认真研究,因为程序法没什么太多的理论,就是有也不是律考考查的重点,这几门程序法是容易把分拿到的。
通过作练习题来达到对法条的记忆、理解的目的,不能单纯看法条,单看法条看不下去,记不住,记住也不会应用,律考程序法内容考的就是法规。
程序法记忆的东西太多,有大量的期限、年龄、人数等等数字性规定,一定记牢。列出一个表一起记忆。《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法》这三大诉讼法大家要比较着学,它们之间不同的规定往往是考试的重点。
《仲裁法》把法条看一遍就可以了,要与民诉对照着看,得分、学习都很容易。
至于商法、经济法的内容,是既难又容易,容易是有些内容只考法条,只要把法条记熟,就可以把分拿到;难是这部分内容太多太分散,每个法律只考1、2分,不看就全丢了,学习时需要耐心。
总之,每科学习时,要按其特点学。分而治之,切不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