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hr的成绩和录取情况已公布。据中国普法网北京12月4日《司法部国家hr办公室负责人就2003年国家hr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答问》:2003年国家hr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和西部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据统计,全国共有17000多人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占报名人员总数的8.75%,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0.18%,较之于2002年的6.68%和7.74%分别有所提高;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5.57%,hr专科学历人员就2003年国家hr有关事项公告的内容有: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但最终的试卷四大大超出此范围,而且所出案例比较偏和简单。二是考试发布应更及时,如何时考试,考什么,怎么考尽早公布,减轻考生焦急等待之苦。那么,如何更尽一步完善hr机制呢?1.关于考一次还是考二次的问题。就目前命题情况和社会实际看,一次考试比较合理,但从长远看两次更加科学,但笔者目前倾向于考一次。理由是:第一,从2003年司考命题看,尽管只是一次,但所考内容和题型已涵盖了设计的两次考试的内容和目标。笔者,在前面推崇今年的命题注重平衡还在于通过一次考试平衡了两次考试的内容和目标。可见,命题组织者和出题人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第二,事实上,各单位招人时在司考通过的基础上再考一次。第三,考两次考试成本太大。2.考试的发布要及时、全面、到位、准确,这方面高考和考研做的不错,可以借鉴。3.关于命题问题。命题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调动所有法律人及其他热爱此项工作的人们。另外,可以设计一个命题软件,对历年命题的各学科、各考点、各题型的分值分布进行登记、评估,以使命题建立在客观的统计基础上,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4.做大、用好hr这个平台。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认为统一hr制度是多年来有关司法方面改革最成功的一个,引起的反响也很大,学界、实务界均有积极反映。司法部为此组织多次hr,就在2003年12月16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hr制度,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司法部在京召开hr国际hr。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有关方面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人才与司法改革——中日法学家对话,其中涉及统一hr制度。北大法学院专门就hr召开hr,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国家法官学院更是将此作为合作研究项目,并将其研究成果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但是,关于hr制度的研讨还不够。如,法学界的教父曾宪义教授关于hr制度方面的讲话和文章不多,如何通过hr推动司法改革,如何利用hr这个平台提升社会对法律人和法律的公信度,提升法律人的社会地位,让整个社会对法律人信服、钦佩还有待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