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的过程实际上是考生把法学知识转化成应试能力的过程,只有很好地完成了这一转变才可能“羽化而出”。这一转变是备考之目的。 hr试卷共4张。1-3卷由大量规范的客观考题构成,几乎每一题都是一个案例,阅读和判断均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卷4由案例主观题构成,难度大。hr考2天4卷,每卷答题时间3小时,共12小时。大家可以算一下:3小时是180分钟,1分钟是60秒,共10800秒。也就是说做1分题只给108秒时间,不到2分钟的时间。换言之108秒要做1分的考题。对1-3卷而言,阅读题目、了解所述案情需要至少50秒左右,弄清案情进行判断,选择出正确选项需要50秒左右,思维压力大,稍不全神贯注在涂选项时就已经超时。考生要通过司考,前三卷客观题必须拿满200分,第四卷主观试题拿分普遍偏低,起决定作用的是前三卷客观题平均每卷要在65分以上。对卷4而言,108秒拿1分更难,因为题目是部门法交叉、程序和实体交叉及文书写作,仅阅读、书写量就叫人难以承受。 做练习题是提高应试能力的关键,尤其是做历年真题。练习的过程是归纳、总结、提高的过程,当刻苦的练习内化形成为直觉(题感),这是一次质的飞跃,是练习所追求的目的,是备考应试达到的上佳状态。在考试中惟一可以节省时间的地方,就是凭直觉作出或与历年考题考点重复的题。综上所述,hr是对应试体能、心理、状态要求很高的超负荷考试,许多考生考后都感到体力透支。这也就是为什么年轻人通过率高于年长者的原因。文章出处: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