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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难,实习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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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573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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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有太多的无奈相悖于梦想和理想。就像我四年的复习目标只是通过司考,然而考上了我却觉得比复习时更为困惑和迷惘……这并不是我这个人太悲观,而是现实,哦不,是我国的法制建设太令人担忧。看一个国家的文明与否和法治与否首先应该看什么?我认为当然是看律师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如何。hr是我国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对这一点我和所有的hr考生都发自内心的高兴和欣慰。我们并不要求我国的hr像德国和其他的发达国家一样重要和正规,但我们这些千辛万苦通过hr的人也不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实验品呀,这算什么?不说实习有没有人安排,更不敢想实习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单单是我们的资格证什么时候下来?我们的实习证什么时候可以开出来?我们从什么时候起实习才算是《律师法》上规定的1年实习期间?这些问题我们去问谁?问司法局的同志吗?他们都一个腔调:“不知道,我们怎么能知道?你问我,我问谁去?”一个企业都要有售后服务,而这么大的一个国家难到对于众人炒作得沸沸扬扬的hr就没有“考后服务”吗?一句“考住就考住了嘛”的话就打发了我们了吗?也许有人会说是不是我在空谈,不,我不是在空谈。从考上到现在我去过近30家律师事务所,没有一家想要人的。道理很简单:如果是小所,你能拉来案子那就可以留下来并给你百分之二十的提成。我还没有当律师哪来的案子?难道像搞传销一样先从亲友身上开刀吗?如果是大所,人家要现成的律师来了就能创收的。所以我们的尴尬就不足为奇了。像人家德国通过hr由政府分别安排在政府法律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间的工资是1500马克,并由自己选择出国留学2个月,费用也由政府承担。我不敢奢望能有1500马克之多的工资和出国2个月的机会,我只是恳求我们的司法行政部门能解决我的实习问题,使我尽快进入到律师的角色里!最后,祝和通过首次hr的朋友们都能找到适合律师成长的环境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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