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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司法考试的重点
作者:互联网 申领版权
2010年08月11日 共有 786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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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hr已经告一段落了,可是广大考友仍余兴未尽。中国律师的网友们仍大谈hr,我是一个小小的法专生,侥幸能通过今年的考试,也俗他一回,以个人的观点,和考友说一说hr的“重点”。鄙人认为hr的的“重点”用三句话来说:第一,hr没有“重点”。大家都知道,hr是国家考试,是能力考试,是淘汰考试,是“中国第一考”,有题量大,范围广,考点多的特点。三百余题,五百多考点,能说有“重点”吗?!命题者要有效的控制过线的分数和人数,必然要分散考试的重点。要想只学一些重点就考过是不可能的,没有投机取巧的路可走。唯一的途径是全面把握大纲的内容,所以我说,hr没有“重点”。第二,hr处处是“重点”。这和我的第一观点并不矛盾,由于hr有上述特点,因而它也不能没有一点“重点”。今年的hr加上历年的律考也有十多年了,是成熟的考试,必然要体现一定的重点,而这些只是让考生得到一些基本分啊!而要通过,是要跑到三十四万人之前哪,要考的比别人多的多才行,因此,只有把所有的内容都作为“重点”,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hr的重点处处都在,是大纲,是指定用书,是必读法规。没有其他,只能是他,必须是他。别人都会的你应该会,别人不会而要会的你更应该会。看看自己的得分吧,在哪失去了关键的几分?是你认为不是“重点”的地方啊!!第三,每人都有自己的“重点”。hr涉及的一百多个法律法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每人都有自己的“重点”。别人的“重点”可能是你的强点,别人的难点可能你早已融会贯通了,自己的弱点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弱点才是自己的“重点”啊。不要盲信别人怎么说,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做一些仿真题,模拟题检验一下自己,是了解自己的一个好办法。上述观点,仅供参考,但我要告诉想通过hr的朋友,要走完这条不归的司考之路,不是“重点”问题,而是要求你:把别人认为是“重点”的东西和你认为是“重点”的东西都化为——基本常识(不学已会的知识),把别人的“非重点”和自己的“非重点”再作为“重点”。这样,可能对自己的要求过高了,可是,如果不这样,你知识量怎样才能超过别人,成为那幸运的7%呢?只有这样,你才能尝到“脱颖而出”的喜悦。一派胡言,诸君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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