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关于2009—2010年湖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09—2010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本市公民。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本省公民应持有本省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大专院校在校生和旅游专业中专、职高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亦可报考。十堰市旅游局培训科(三楼)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2月25日拟定在十堰市设考场联系电话:0719—8676282地址:柳林路62号有关信息请到十堰市旅游局网站查询:十堰市旅游局网址:http://lyj.shiy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