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补报名、交费、上传照片时间为11月25日8:00至27日17:30接受补充报名、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8:00—19日17:30;考试时间确定为12月2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一)笔试1.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全国导游基础知识、河北省导游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导游基础》、《河北旅游》。该科目分值为150分,全部为客观题(标准化试题)。2.导游业务与政策法规:考试内容包括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政策法规知识。参考教材为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年7月出版的《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注:《旅游政策法规》一书中第五章、第七章相关内容已修改,修改稿将刊登在河北省导游考试网上,网址:http://www.hbguideexam.gov.cn)。该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客观题(标准化试题)100分,主观题50分。3.外语:非汉语类考生用所报考语种翻译试卷中的中文词、句、短文等。外语试卷分值为50分。(二)面试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在网上交费、打印面试准考证。交费、打印准考证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导游模拟讲解、景区(点)知识、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分值为100分。非汉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的语种接受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汉语类考生相同。(三)加试1.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须与初次报名的考生同时上网报名、交费及上传照片。2.加试的笔试科目为“外语”,即用所报考语种翻译试卷中的中文词、句、短文等。外语试卷分值为50分。3.加试考生用所报考的语种接受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初考者相同。2009年导游考试旅游法规复习资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