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旅游局、驻南昌省属旅游院校(系)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江西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旅游行业职业道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性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地点及程序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点设在全省11个设区市旅游局,驻南昌市的省属旅游院校(系)的考生在所在院校(系)报名。
2.报名人员首先要认真填写《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见2),并按《报名表》的要求由本人所在单位(待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审核盖章。
3.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交纳4张1寸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含表上贴的1张)和所需考务费。
4.申请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表》所填栏目中,写明要报考的语种。报名点审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注明资格证号,并核收该证复印件。
5.在外省获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在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考生,必须凭导游人员资格证原件报名参加原语种《导游服务能力》面试的加试。
6.所有加试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凭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证书发放地所属的省级旅游hr部门出具的未办理或已注销导游证的证明,领取新的导游资格证书。
7.各报名点报名工作截止后3天内,要及时将全部考生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料的复印件、报考人员基本表和报考人员基本表统计表及软盘各1份报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三、考试语种
2009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开考)的语种为普通话、英语、日语、韩语四类。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及科目
考试内容以《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