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各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旅游局《关于组织我省2007年度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粤旅导【200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广州市2007年度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2、申报前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评定。(二)考生类别今年考生分五个类别,具体如下:A-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B-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C-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D-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外;E-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考生如通过考试,中级导游证的语种只能标注中文。(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广州市2007年度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结合实地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先到网上报名之后前往报名地点递交审核材料。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 2、实地审核:考生将盖章的《广东省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表》交到广州市旅游局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云桂大街5号广州市旅游学校审核,联系电话:84404354, 联系人:刘蔚蔚、陈宛仪。报名时须同时上交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明(报考外语考生提供)的复印件,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实地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二、考试(一)考试方式及命题 本次考试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二)纲 《中级导游员等级纲(试行)》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三)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 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参加“外语”科目的考试。(四)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07年6月16日周六上午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导游知识专题)2007年6月16日周六下午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汉语言文学)或外语(五)评卷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提供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六)公布成绩、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考生可在8月下旬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由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统一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三、培训和参考资料 1、省旅游服务中心承担今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培训任务,广州市考生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以提高应试水平。根据去年统计,参加培训的考生通过率比没有参加培训的高达30%。培训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四、费用1、初级导游员报考中级导游员考试费160元;2、中级中文导游员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员考试费80元;3、中级导游考试参考资料、纲60元/套。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本次考试所设考点,我局将在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核定后另行通知。 广州市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