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53名游客,于1998年9月13日凌晨许被“晾”在高速公路上长达6个半小时,饥寒交迫。但是安排这次行程的旅行社经理至今拒绝道歉,反而满不在乎地说:“有事你们告去。”9月12日,香港歌星谭咏麟在上海举行演唱会。这家旅行社在当地报纸上打出广告,组织歌迷到上海观看演出,并可当夜返回。歌迷每人交了160元交通费及购买门票数百元,参加此次旅游的共有53名游客,乘坐一辆破旧的大巴兴致勃勃地赶往上海。晚上11时30分左右,歌迷们看完演出后离开会场,却发现自己的车上没有座位,经了解才知道旅行社同去的另一辆面包车空调坏了,乘客们都挤到大巴车上,结果协调了半小时,到零点左右,大巴车才踏上返程。游客们反映说,凌晨2点左右,车到无锡、苏州交界处,许多游客都到一股焦味,接着车就开不动了。司机、导游先后下车察看,但没有任何人向游客解释,直到两个小时后即凌晨4时左右,游客才被告知车坏了。由于刹车系统损坏,沪宁高速公路交警队无法将车拖走。交警考虑到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而这辆车尾灯亮度不够,要求大家都要离开车,站到隔离栏外的斜坡上。众人又冷又饿,在寒风中发抖,苦苦等待旅行社派车来接。但直到13日上午8时30分,这家旅行社才派来一辆“跑起来浑身抖”的旧公共汽车,将冻了一宿的游客接走。愤怒的游客到达南京后,随即来到该旅行社向总经理反映情况,但直到第三天游客们才见到该社负责人。游客要求旅行社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并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伪劣商品两倍赔偿的条款,给予每名游客300~400元的赔偿。总经理表示:此事纯属意外事件,旅行社只参照长途客运业的有关规定,赔偿每位游客30~40元。在走访该旅行社总经理时,他认为汽车中途抛锚责任百分之百应由出租车公司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