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客旅游者打算去某一旅游风景区旅游,因对该景区不熟,请该风景区所在市的的一家小有名气的旅行社派一全程导游,该社立即为其派了一位导游小姐.一路上导游小姐带领他参观游玩,兴致颇高,他对这位导游小姐的讲解艺术和热情服务较为满意。可是当他要离开该风景区时,听到旁边有游人谈论起某景点没去过,我付了她钱,她总不会骗我吧。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导游小姐根本就没带自己去。结果该社信誉在此游客心理大大折扣。[分析]1.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地都爱不断完善各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硬件上去了,可软件却跟不上,以至出现“拉客、宰客没商量”的怪现象。一些导游开口闭口要小费、服务费,该带游客参观的景点都不去,还没作聪明,认为少去一两个景点游客也不知道。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旅游工作人员的形象,更损害了她所在旅行社的信誉。2.导游必须具有待人真诚的品质,无论对游客还是对旅行社,都必须讲求信誉,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一切事情必须光明正大,不得背着旅行社同游客、中间商或其他旅行社做私下交易,更不能欺骗游客,损害游客的利益。本例中导游小姐少去景点的做法,是导游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这样做即不公平有不明智,要知“骗”得了一时,而“骗”不了一世,结果只能让游客对导游员产生恶劣的印象,自己酿的苦酒,最终还得自己喝。同时,导游人员在工作中,不能讲游客及有关他所服务的旅行社的坏话。3.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忽视。旅行社要经常教育导游人员树立强烈的爱国主义观念和法纪观念,培养和督促导游人员在旅游接待过程中严格遵守旅游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应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如旅行社的优良传统、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内涵和社规社纪的宣传,优秀职工的表彰奖励,重大责任事故及违纪、违法职工的处理,以及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