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探视亲友、亲友随团活动要求的处理 旅游者要求探视在华的亲戚朋友,可能是他们来华旅游的重要目的之一。帮助旅游者找到在华亲友,协助安排会见或随团活动,这有利于缩短客导之间的心理距离,有利于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导游人员应尽力为之,努力满足他们的要求。 一、要求探视亲友 探视有联系的亲友 如果旅游者与希望探视的亲友有联系,知道其姓名、地址、电话,导游人员可以让旅游者自行联系,也可协助联系并帮助安排见面。 (二)寻找失散多年的亲友 旅游者希望找到失散多年的亲友,只知其名,不知其他,或记得亲友曾经住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导游人员要积极帮助寻找。 1.请旅游者详细写明亲友的有关情况,经由旅行社请公安户籍部门协助寻找,找到了应及时告诉旅游者,帮其联系并安排见面。 2.如果旅游者在华期间找不到亲友,导游人员可让其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待找到后书面通知他。导游人员应高度重视旅游者寻找失散亲友的要求,若能帮其找到亲友,会在旅游团内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要求会见同行 入境旅游者要求会见中国同行、洽谈业务、联系工作或其他活动,导游人员应问明事由,向旅行社汇报,在领导指示下给予积极协助。 要求会见名人 旅游者慕名求访某位名人,导游人员应了解会见目的并报告旅行社,按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1.无义务充当私人会见的翻译 协助入境旅游者联系在华亲友,安排会见是导游人员的工作,但一般不参加私人会见,更无充当翻译的义务。 2.婉拒外国使、领馆的活动 外国使、领馆及其外交官请入境旅游者去使、领馆参加一些活动,也盛情邀请导游人员参加,对此,导游人员一般应婉拒,若对方一再盛情邀请,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前往;在使、领馆活动时,要大方、谨慎;活动结束后应向领导汇报。 二、要求在华亲友随团活动 旅游团抵京后,有的旅游者会见亲友后希望他们在京随团活动甚至同其到外地去旅行游览。旅游者提出此类要求,导游人员应视具体情况尽量予以满足,但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征得领队同意 首先与领队或全陪及旅游者商量,征得他们的同意。 办理相关手续 迅速通报旅行社,经旅行社同意后,去旅行社或让旅行社派人来饭店办理随团手续: 1.请旅游者的亲友出示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如果是外国外交官和外国驻华,应请示领导,严格按我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2.填写随团表格。 3.缴纳费用。 如果因时间关系无法按上述方式办理随团手续,导游人员应电话联系旅行社有关部门,经允许后,代为查验证件、代收费用,并尽快将收据交给付款者。 不办理手续、不缴纳费用者不得随团活动,但导游人员要向国内外旅游者及在华亲友认真解释,告知有关规定,请他们谅解。 提供同等服务 办理随团手续、缴纳费用后,旅游者的亲友就正式成为旅游团的成员,导游人员对他们应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案例】一天早上,地陪看见一位不认识的老太太随一位老年华人上了旅游车,于是前去询问,老先生说老太太是他多年未见的妹妹,这次相见非常高兴,希望在北京期间能一起游览。但地陪让老太太下车,老人嫌地陪语气生硬,很不友好,就争了起来。地陪不松口,坚持让老太太下车。最后,老年华人指责地陪缺乏人性,生气地带老太太下了车并告诉地陪,在北京期间不再与旅游团一起活动。 地陪让老太太下车,应该是对的,但是地陪没有向两位老人讲清楚旅游者亲友随团活动的有关规定,这是闹得不愉快的症结所在,而且地陪的语气可能是生硬了点,使用方法简单了点。 对这类个别要求,导游人员应该这样处理:问清老太太的身份后,就向两位老人讲明旅游者亲友随团活动的有关规定并告知不办理随团手续、不缴纳费用的亲友不能随团活动,请老人谅解。如果老人愿意办理随团手续,就先征得领队和其他旅游者的同意,与接待社联系,请其报价,经批准后,代旅行社查验老太太的身份证、代收费用,并向老人讲清收据在晚上或第二天早上送来。随后,通知司机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