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旅行社管理制度旅行社管理制度:(1—7条)(务必记住)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制度(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所指的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hr部门颁发,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务必记住)(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种类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两种。(务必记住)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应当与旅行社营业执照一并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以便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以及旅游者、其他企业识别;副本主要为旅行社开展业务的需要而印制、核发。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编号、企业性质及形式、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经营范围、颁证日期及有效期等内容。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的三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损坏或遗失,旅行社有义务向原颁证机关作出明确的书面说明,并到原颁证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遗失许可证,旅行社还应当在发现之日起尽快在全国性报纸上声明作废。旅行社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由旅游hr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被吊销许可证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旅游hr部门通知工商行政吊销其营业执照。旅游hr部门不按规定颁发许可证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旅行社经理hr制度。(一)经理hr制度hr制度,是对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限制,即担任旅行社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部门颁发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二)旅行社经理资格证的种类旅行社经理hr的种类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资格证书》、《国际旅行社部门经理资格证书》、《国内旅行社总经理资格证书》、《国内旅行社部门经理资格证书》四种类别。(三)颁发发经理资格证的条件旅行社经理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规定的报考条件;不具有国家限制的报考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的情形;须接受省级以上旅游hr部门专门组织的资格考试培训;参加由国家旅游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合格。hr管理工作,由国家旅游局统一领导,并与省级旅游hr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旅行缇碜矢裰な椋晒衣糜涡姓芾砭滞骋恢谱骱桶浞ⅰ?际院险撸苫竦孟嘤χな椋竦寐眯猩缇碜矢裰な榈娜嗽泵ビ杉衣糜尉钟枰怨肌?(四)对经理资格证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hr部门,是hr的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旅行社和旅行社年检时,应将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送上述部门查验。通过的,由该机关加盖年检章。旅行社经营期间所聘用的持证人员未达到规定数量的,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为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审批该旅行社的旅游hr部门应当收缴并注销其《旅行社业务营许可证》并通知工商hr部收缴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处罚旅行社无理拒绝旅游hr部门对其经理资格证书的监督检查,收旅游hr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天至15天停业整顿,并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hr管理规定》规定来禁私自出借、转让、伪造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违者,由旅游hr部门注销、没收其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