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资方:
企业解雇了因聚众赌博而行政拘留六天的六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是过去一直聚众赌博屡教不改,本次再犯情节严重,使企业和全体员工造成不良影响。
劳方:
六名被解雇的员工一起提请劳动仲裁,理由是:企业非法解雇(他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行政拘留),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我们且不说,事态发展如何。就此事HR管理者可以做的事情:
1、法律赋予企业可以制定适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因此,企业的HR管理者有责任担当这个起草规章制度的任务,并且将制度予以民主程序的法制化。在制度中,明确表示:企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2、当员工的行为出现违规,但又不是在制度中描述的事件,企业可以采取责令其写出书面认错材料、承认日后故犯愿接受解雇处分,并进行企业内部公开通报批评。或者采取隐蔽做法,即劝退自动离职的方式处理。
因为,任何制度总有不全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