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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独特性、文化政治及其霸权主义逻辑
作者:玛雅 申领版权
2011年08月14日 共有 2595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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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世界上其他国家,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可能是美国。美国梦、美国精神、美国价值观、美国模式……是我们很多人熟悉的字眼。而美国在国际政治中假输出民主之名,行强权政治之实,自恃一强独大的霸主地位,穷兵黩武、横行霸道,又让我们看到它的多面性。为什么自由民主的美国,同时又是霸权主义的美国,在意识形态和外交政策层面,具有十字军东征式的圣战特征?认识美国,首先要了解美国的独特性(the uniqueness of the United States)以及由此而生的文化政治。
    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
    美国不同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是一个具有种族多样性(ethnic diversity)的移民国家。除了本土的印第安人,所有美国人都来自世界其他国家--欧洲国家、非洲国家、亚洲国家、拉美国家。这么多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人信仰什么?有什么样的主流价值观、什么样的行为方式?什么原因造成了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答案就在美国的独特性。
    美国的种族多样性是从十七世纪开始逐渐形成的。从十七世纪到1776年宣布独立,美国的移民主要来自欧洲北方,其中绝大多数是来自英格兰的殖民者。这些英国殖民者有什么基本特征?他们是一群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于是,WASP的传统和价值观就成了统治新大陆的主流文化。
    1815年,美国人口840万。一百年后,移民人数达到3500万,其中大多数来自中欧、东欧和南欧,另有4万人来自中国,3万人来自日本。新移民的到来形成了多元文化,但是大多数人都逐渐被美国的主流文化所同化。有一条纽带把不同种族和肤色的人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身为一个美国人的国家认同(national identity-of being an American)。那么,是什么使美国人产生这种国家认同,认为自己是美国人,从而将他们凝聚在一起?就是美国人特有的价值观。
    美国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诱人的称呼:充满机会的土地(land of opportunity)。这个称呼吸引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美国。到了美国后,大多数人确实得到了在自己国家不曾得到的发展机会,过上了好日子。在这个过程中,美国人形成了六个基本价值观念,其中的三个也是吸引人们来美国寻梦的原因:第一,个人自由(individual freedom);第二,机会均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第三,物质财富(material wealth)。而要得到个人自由、公平的机会和财富,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自我依靠(self-reliance)、竞争(competition)和努力工作(hard work)。
    这相互关联的三对理念,就是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
    第一对价值观念:个人自由和自我依靠
    早期的欧洲移民来到美国,是为了摆脱欧洲皇室、政府和教会的控制,逃离一个贵族特权的等级社会,以获得个人自由。于是在1776年,来自英国的殖民者们宣布从英国独立,推翻英国皇室统治,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并将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美国的立国者认为,政府是自由的天敌。在最好的情况下,政府是必要的罪恶,在最坏的情况下则令人不能容忍。于是,他们在1789年制定美国宪法时就规定,总统和国会由民选产生,采用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他们认为,必须实行分权制衡,否则,三权中的任何一个权力过大,都会危及个人自由。由此而言,美国宪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限制政府不干坏事,而不是促进政府干好事。宪法还规定,实行政教分离,不设立国家教会,并且禁止贵族头衔,以防止出现贵族统治的等级社会。
    这样一个政府和教会的权力受到限制、没有贵族统治的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它所强调的是“个人”(individual)。所以,美国从诞生之日起就和“个人自由”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个人自由成为美国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也是最神圣的字眼。美国因此也被称为“自由的土地”(land of freedom)。
    对于美国人来说,自由意味着每个人凭着自己的意志和力量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受政府、教会、统治阶级及其他任何权力机构的干预。而一个人想要得到自由,他必须付出代价,那就是自我依靠。“Individuals must learn to rely on themselves or risk losing freedom(人必须学会依靠自己否则有失去自由的危险)”。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法国学者、比较历史社会学之父托克维尔这样描述美国人的自立精神:“他们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他们不期待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任何东西,他们养成了一种习惯,总是视自己独自一人站在那里,他们习惯于这样想: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二对价值观念:机会均等和参与竞争
    当一个人有了自由,他就有了比较大的获得成功的机会。尤其在一个没有等级的社会,出身卑微的人不会因为家庭背景而阻碍他向上流动,获得比较高的社会地位。二百多年来,数以百万计移民的成功,使美国人对机会均等的理念深信不疑。
    但是对于美国人来说,机会均等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或者应该平等,而是说,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一个平等的机会去争取成功。美国人把人生看做一场竞赛,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机会参与竞赛,参与竞赛并且获得成功是每一个美国人的职责(duty)。这种竞争的压力伴随美国人的一生,从孩童时代到年老退休。通过竞争取得成功的人是赢家(winner),反之是输家(loser)。这种竞争是激烈的,也是残酷的,到1924年美国移民法限定,每年新移民人数为15万人时,之前的3500万移民中,超过30%的人没有实现他们的梦想,告别了美国,返回自己的家乡。
    美国人的自强不息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我在美国有个忘年交,一位七十岁的孤老太太,我们租同一个房东的房子。老太太教外国人英文,年收入两万多美元。经济的拮据和生活上的无依无靠,迫使她整日拼命工作。她说自己还能再活三十年,现在拼命工作,是想趁着还能干得动,把养老的钱攒出来。有一次,她被汽车撞伤了,行动很困难,需要人照顾。但是她拒不求人,有事尽可能自己做。她是怕一旦躺下,靠惯了别人,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站起来了。她试着自己走动,两只手撑着一个助行器(四腿的拐杖),一步一步往前挪,却楼上楼下哪都去。为了方便做事,她把自己“装备”起来:脖子上挂着一个白布口袋,身上左肩右斜跨一根专门用来够东西的reacher(够物杖)。够物杖的前端是钩子形,她把要用的东西一件一件钩过来,装进胸前的口袋里,然后一并带回房间。她的样子十分搞笑,活像落难的唐·吉诃德。但是她的不言输堪称“经典”,是美国人独立精神最逼真的写照。
    美国大人如此,孩子也一样。我在美国不止一次听到这句话:“That's ok,baby,get up,you can do it(没关系,宝宝,站起来,你能行)。”这是当小孩摔倒时,母亲对他的要求和鼓励。在美国,公共场所很少听到孩子哭。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跌倒在地,母亲并不上前将他抱起,而是在他咧嘴啼哭的那一瞬,用you can do it这句话鼓励他。听到妈妈的话,小家伙的哭声戛然而止,两只小手撑地,噘着屁股爬起来,破涕为笑。
    美国孩子不爱哭,也不哭闹着要东西,想必是哭闹无济于事。有一次在曼哈顿的一家商店,我看见一位衣冠高雅的黑人妇女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女孩看上一件外衣,兴奋地说:“Mummy,that jacket is beautiful,don't you see it(妈妈,那件衣服好漂亮,你没看见吗)?”母亲会心一笑说:“Yes,it is. Let's go(对,是的。我们走吧)。”女孩回头再看一眼她的所爱,平静地随母亲离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显然,那位母亲拒绝孩子并非是因为钱,事实上,美国孩子在生日、圣诞节等日子能够得到很多礼物。那位母亲之所以拒绝孩子,似乎是在传递一个信息: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唾手可得。
    无时无处,美国人不在向孩子传授他们的成功法宝:独立自主的美国精神。美国人强调自立自强,因为他们崇尚自由自我。他们深深懂得,自由是需要代价的,那就是自立。一个人只有自立,才能真正获得自由,如果过多地依靠家庭、政府和社会,就会失去自由,并且失去同龄人的尊重。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一个人即使不能真正做到自我依靠,也必须给人以自立的印象,以求融入主流社会,显示出力量和尊严。
    美国孩子从小学着自食其力,通过帮父母做家务或是外出打工挣零花钱。社区里,经常有小学生挎着篮子,挨家挨户推销巧克力、饼干一类小食品;还有一些在自家门口摆个小摊,弄些白水、饮料、冰块儿,卖给过往的行人喝。稍大些的孩子很多在快餐店打工;娱乐表演和体育赛事上,总有些十几岁的孩子在看台上奔波,卖冰棍、饮料、热狗等。很多中学生上门给人家的院子割草,有些个头还没有割草机高;还有的成群结帮在路边给人擦洗汽车,女孩子举着牌子招揽生意,男孩儿赤膊上阵干力气活……
    第三对价值观念:物质财富和努力工作
    美国地大物博,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是一片富庶的土地(land of plenty)。世界各国的人们来到美国,为了实现美国梦。所谓“美国梦”,是说一个人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美国是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并驾齐驱的社会,充满自由,充满机会,充满财富。在美国,一个人苦干几年,小有积蓄,开个小作坊,第一年雇一个工,第二年雇五个工,三年五载就成了一个小工厂,十年可能就是一个大企业。从打工仔到资本家,从赤贫到巨富,从无名小人物到成功大人物,这就是美国梦,一个可望而可即的梦。2003年阿诺·施瓦辛格当选加州州长发表获胜感言时就说:“Can you believe that? Only in America(你能相信吗?只有在美国)。我一无所有来到这里,加利福尼亚给了我一切。而今天,加利福尼亚给了我最大的礼物,你们投我票,给了我你们的信任。”
    由于美国不是一个贵族特权的等级社会,对物质财富的拥有就成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和社会地位高下的标准。物质财富因此成了美国人一个基本的价值观念。而得到物质财富的条件是,一个人必须努力工作。
    以上六个价值观念深刻影响了美国人的生活,深入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宗教、经济、工作、娱乐、政治、教育、家庭,等等。下一节中,我重点谈谈美国的宗教,因为,第一,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和他们的价值观密不可分;第二,美国人的宗教信仰和他们的国家认同密不可分。
    爱国主义与民族宗教
    1908年,一位名叫Israel Zangwill的美国人在剧中写道:美国是上帝的熔炉,一个大熔炉,上帝造就美国人!(America is God's crucible,the great melting pot,God is making the American)。
    美国是西方世界入教人口比例最高、教徒做礼拜最勤的国家,有罗马天主教和新教两个主要基督教派。天主教视教皇和神甫为教徒的精神之父,代表上帝指点迷津。新教秉持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独自直面上帝。两大教派中,新教占有绝对优势,奥巴马之前的43位美国总统,除肯尼迪一人是天主教外,其余全都是WASP。自1776年建国,WASP就支配着美国的政治权力。美国权势集团、主流社会以及主流社会核心价值观,都是由WASP主导。奥巴马当选总统打破了WASP樊篱,但他也是一名新教徒。
    新教在美国大行其道,因为它是美国价值观念--自我依靠和物质财富--赖以形成的强大精神力量。新教的一个最重要理念是自我完善(self-improvement),物质上的成功又是美国人广为推崇的自我完善的形式。二十世纪初,美国新教教长拉塞尔·康威尔呼吁人们:“你们应该致富,这是你们的天职。”康威尔认为,任何人在美国都有机会变贫穷为富有,只要他抓住这个机会。
    美国人的宗教信仰与他们的国家认同也是密不可分的。美国很多教堂里都有一个稀奇的景观:牧师传教的讲台旁插着一面国旗。我一开始十分纳闷这是为什么,后来发现,爱国主义在美国近乎于宗教。
    早年的美国殖民者来自欧洲,那里的国家教会是统治者意识形态的支柱。“叛逆”的新教徒们为了摆脱旧宗教的束缚来到新大陆,他们实行政教分离,杜绝建立国家教会。然而,在不断的发展中,美国人却把宗教信仰与爱国主义相结合,创立了所谓的“民族宗教”(national religion)。这种民族宗教成为美国价值观的支柱,充当早年欧洲国家教会的角色。
    大大小小的仪式和聚会,特别是体育盛会,是美国民族宗教的载体。比如在一场球赛开始前,全场数以万计的观众起身站立,聆听神职人员祈祷,然后齐声高唱国歌。国歌以及其他爱国歌曲,是美国民族宗教的另一重要载体。《上帝祝福美利坚》、《美丽的美国》等歌曲脍炙人口,在各种仪式、庆典、公众聚会,甚至新教徒的礼拜上广为唱颂。这些歌曲有着一个共同的表达:美国及其价值观为上帝所祝福。
    美国是一个重仪式、多仪式的国家,有人用“没有仪式就没有美国”来形容其仪式之多。美国一年有十几个联邦法定节日,每逢这些节日,从官方到民间,都会举行各种仪式和庆典。这些节日有的是宗教性的,有的是政治性的,大多与美国建立和发展的历史有关。比如总统日(也称华盛顿诞辰纪念日)被定为2月的第三个星期一,是因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生于1732年2月22日,另一位伟大总统    林肯生于1809年2月12日。美国人纪念华盛顿诞辰,以期牢记赢得国家独立的美国革命;纪念林肯诞辰,为了不忘维护国家统一的南北战争。
    在日常生活中,美国人的仪式也很多,最经典的莫过于中小学生的效忠宣誓。大多数公立学校以及诸多私立学校,学生从小学到高中,每天作为一天的开始,都要向国旗致敬,并宣读《效忠誓词》(Pledge of Allegiance)。甚至在学前班,四五岁的小童也像大人一样,站在课桌旁,将右手放在胸前,由小班长领着背诵效忠誓词:我宣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国旗,以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上帝之下的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自由和正义属于所有人(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one nation under God,indivisible,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不夸张的说,美国人上至总统,下至平民,全都是背诵效忠誓词长大的。效忠誓词伴随着美国人成长的脚步,成为他们终生不忘的坚定信条。
    虽然号称世俗化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美国的仪式经常与宗教有关,就连政治仪式也不乏宗教色彩。四年一次的总统就职典礼上,当新任总统面对大法官宣誓时,一定要将手放在《圣经》上。而在总统的就职演说以及后来的每一次重要公开讲话中,如果不说“上帝保佑美国”(God bless America),那对于美国人来说,简直就是天理不容。
    有人说,正是因为重仪式、多仪式,美国人才培养了美利坚民族特有的精神传统,即美国精神(American spirit)。从平时到节日、从民间到官方的各种仪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唤起美国人的历史记忆,在精神上将他们凝聚在一起,是强化美国社会内部认同和统一的粘合剂。
    2009年夏天,我在北京见到一位在美国执教多年的政治学教授,他谈起自己两个孩子从小到大效忠宣誓的经历,很是感慨。他说:“美国人的爱国主义根本就不是自发的,绝对是灌输的。”这位教授这样评价美国人的爱国主义:
    美国人爱国,爱得深,爱得切,爱得痴。国旗遍地插,国歌到处唱,从小学到中学,类似中国文革时期“早请示”的“孝忠辞令”(Pledge of Allegiance)天天雷打不动。各种形式、程度不同的麦卡锡主义(McCarthyism),对不具有深厚文化传统的美国来说,实际上是不可或缺的政治粘合剂。
    在这位教授看来,由于缺乏血脉传承、历史积淀和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美国不是一个真正的民族国家,而是一个政治国家,而且是一个极其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国家。美国人之所以“天天雷打不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娃娃抓起,是因为他们必须用“灌输型爱国主义”把人心聚合在一起,否则美利坚民族国将不国。“法国如果散了,法国人还是法国人;美国要是散了,美国人就不是美国人了。”
    这种说法并非一家之言,不少美国人对美国日益增强的文化多元性感到很担心。现在有人说,美国不是大熔炉了,而是“沙拉碗”(salad bowl),里面各个不同的族裔谁和谁都是不一样的。他们尤其担心学校里的文化多元,认为这么多不同的历史观和价值观体系在学校里互相争鸣,让美国很难保持“美国性”。我听一位从美国回来的朋友说,她女儿所在的中学是新泽西州最好的公立学校之一。那所学校的学生70%是亚裔,20%来自东欧,只有10%是美国人。这让人想到,在这个学校,是美国人的价值观占主流,还是亚洲人的价值观占主流?
    说到“灌输型爱国主义”,美国军人出操喊口号堪称一绝,是十分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他们怎么喊呢?1-2-3-4,我-爱-美-国。英文就是,one-two-three-four,I love America。军官在前面喊,士兵在后面随。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这个场面时非常惊讶,估计瞳孔放大了几倍。
    另一方面,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又是潜移默化、水银泄地的。我留学时在一户美国人家住了五年,我们房子的房檐下挂着一面星条旗。那面国旗是房东80岁老妈送给房东的礼物,她要儿子把那面国旗高悬在家门口,日夜临风,终年不落。
    美国人喜欢挂国旗,国会山上、住家门口、商店前、校园里,那面红、白、蓝三色相间的星条旗随处可见。有些欧洲人为此嘲笑美国人幼稚肤浅,说他们表达民族精神的方式太直白,是缺乏深厚文化底蕴的表现。其实,美国人挂国旗的意义远不止是民族性的体现,那是一种无声的,也是无所不在的爱国主义教育。虽然没有口舌生烟的说教和灌输,美国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其实比谁的都到位。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渗透、一种寓教于乐的感染。他们的“革命”传统教育是以音乐来感召,以卡通故事来启迪,以好莱坞大片来煽情。
    我看过这样一部卡通片:一只小猪趴在草地上看一本美国历史书,读书的乏味令小猪瞌睡难挨,他把书丢在一旁酣睡起来。睡梦中,一位身着独立战争军服的白胡子老人来到他的面前,向他讲述当年开国先驱为独立和自由而战的故事:“小猪啊,我们美国的历史是这样开始的……”小猪从梦中醒来,老人的话音犹在耳畔,举目四望,一面鲜艳的星条旗在阳光下迎风飘扬。小猪面对国旗肃然起敬,深情而庄严地向那面象征着美国成长和壮大的星条旗敬礼致意(美国国旗上的13道红、白横条代表建国初期的13个州,50颗星代表现在的50个州)。
    在亚特兰大石头山公园,每年从春天到秋天都有激光表演。表演从闪烁迷离、变幻万千的激光造型开始,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给人以现代科技和艺术的震撼。接着,激光画面由抽象的线条转而表现亚特兰大和乔治亚的人文历史,从可口可乐到蓝爵士乐,从世界名著《飘》到勇敢者棒球队,以光电和音响来展现这片土地的辉煌和荣耀。表演接近尾声时,一曲《上帝祝福美利坚》使全场观众的情绪白热化。人们群情激昂,放声高唱,在无比的幸福和亢奋中感受身为美国人的荣幸和自豪。
    国内知名新闻人熊蕾女士在《不战而屈人之兵:美国的全球舆论战》中介绍,美国国防部和好莱坞在长达一百年的合作中,制作了700部电影,包括《巴顿将军》、《拯救大兵瑞恩》、《第一滴血》、《野战排》、《珍珠港》等。这些影片树立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正面的美国军人形象,无不张扬着一种颇具个性的英雄主义。这些影片很少政治说教,艺术感染力极强,对“树立有利于美国及盟国的形象”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不言而喻。
    我有一次听香港中文大学的王绍光教授说,他有个朋友的爸爸据说是电影《英雄儿女》中一位志愿军的原型。这位朋友带着他儿子去了美国。刚到美国的时候,他儿子看电视,看到中国军队打胜了就鼓掌。在美国受教育一年以后,有一次看《英雄儿女》,他爷爷那代人的故事,看到美国兵把中国兵打倒了,他鼓掌。可见,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没有口号,却润物细无声。
    不管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是灌输的,还是潜移默化的,都说明美国是一个极其意识形态化的国家。西方有学者指出,“美国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大国中,是最具意识形态色彩的国家”。美国的民族主义“具有一个强大意识形态教条的所有特质:使命意识、历史必然性和布道狂热”。
    民族宗教与霸权主义
    这种意识形态化的结果是正负两方面的。一方面,民族宗教强化了美国人的国家认同,并且赋予他们坚定的民族自信心。民族宗教之所以被广泛推崇,是因为它表达了一个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信念。那就是,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美利坚民族被上帝关爱和佑护。
    最早投奔新大陆的欧洲新教徒相信,他们来到美国是为了实施上帝的计划。这种信念给了他们智慧和力量,使他们获得成功。今天的美国人仍然需要这种信念:他们的国家将继续被上帝所佑护,从而继续获得成功。“America, become  No.1 and keep No.1(美国,争第一,保第一)”,这是杜鲁门在二战后的一句名言。“争第一,保第一”是美国精神之魂,民族宗教正是通过颂扬美国往昔的辉煌和荣耀,来满足今天人们的心理诉求,是美国人在急剧发展的世界变局中保持民族自信的重要方式。
    但是另一方面,民族宗教不可避免地具有负面效应。当走向极端时,它形成一种氛围,使得违背社会主流思潮的观点和行为不被容忍和接受,因而损害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比如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人将反对越战的人视为“非美国”(un-American),指责他们不爱国甚至对祖国不忠。“9·11”后,“非美国”的字眼再度出现,反对攻打阿富汗的人,包括一些国会议员,也被冠以这一“罪名”。“America,love it or leave it(美国,热爱它或离开它)”是这种极端爱国主义的突出表达。
    民族宗教的另一个负面效应是,它使得很多美国人忘乎所以,狂妄地认为美国是世界的风范,甚至世界本身。有一次,我问一位美国老友,为什么美国人把自己的棒球决赛称作世界系列赛(World Series)?她口气讥讽地说,“Because Americans think America is the world(因为美国人认为美国就是世界)”。
    这种狂妄自大,加之传教士心态(missionary complex)--希望别国接受美国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在小布什时期更加膨胀,使美国在思想与外交政策层面越来越具有十字军东征式的圣战特征。前面提到的那位政治学教授这样评价美国:
    对绝大多数美国境外的人来说,美国梦美好的一面恐怕永远是梦而非现实。人们所直接感受的现实的美国,往往是美国的强权外交、大棒政策、穷兵黩武、独来独往。诸如此类损人有时也不利己的行为,往往令人震惊、失望或恐惧。“美帝国主义”对美国来说,可能是一顶不大不小的帽子。
    爱听好话,讳疾忌医,恐怕是世界所有民族的通性。但像美国这样自我感觉良好、永远正确的国家,也许绝无仅有。作为“上帝的选民”,美国人对世间的一切事务有种近乎宗教的“使命感”,这的确是他们有别于人的独特之处。
    美国人的这种使命感、爱国心和民族性,在国难当头时表现得尤为强烈。当一起国际争端发生,危及到美国利益时,绝大多数美国民众便同仇敌忾团结在总统的旗帜下(rally around flag)。那种气势,让我想起“文革”时期“毛主席挥手我前进”的狂热场面。此时,总统的声望骤然提高,这一点从美国民众对1991年海湾战争96%的支持率可见一斑。后来的阿富汗战争支持率94%、伊拉克战争70%。2010年8月,福克斯新闻网就“美国打击伊朗是否合理”进行民调,调查结果显示,92%的美国人认为,美国必须付诸一切努力保护自己以及盟国免受伊朗攻击,所以支持美国开启第三战场,即伊朗战争。
    为什么美国人对发动侵略战争如此同仇敌忾?难道他们不知道,美国在国际政治中毫无自由民主可言,是名符其实的霸权主义?因为他们认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受到了威胁。
    什么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呢?就是基辛格在《大外交》中说的三大利益:国家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美国价值观的传播。其中第一位是国家安全,第二位是经济利益。这两个是眼前的现实利益,价值观传播则是崇高理想,长远追求。
    基辛格这个说法比较早了,根据2010年5月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2010),对涉及美国国家安全的“四大持久的国家利益”是这样界定的:第一,美国及其国民、美国的盟国及伙伴国的安全,特别是防范核恐怖袭击的能力;第二,持续创新、不断成长的美国经济;第三,在美国国内及全球对“普世价值”的尊重;第四,由美国推进的国际秩序。
    美国的对外政策就是围绕其国家利益展开的,当国家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发生冲突时,美国人便置后者于不顾。有人开玩笑说,世界上有两种民主,一种是美国人喜欢的,一种是美国人不喜欢的;世界上有两种独裁政权,一种是美国人喜欢的,一种是美国人不喜欢的。所以,不是他国政权性质的问题,而是美国国家利益的问题。不符合美国利益的民主政权,美国会想办法把它推翻;符合美国利益的独裁政权,美国会想办法支持。纵观历史,有三个地方的政权美国是一定要插手的。第一是美国的后院,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量事件都发生在这里。罗斯福当年曾这样评说中美洲那些独裁者,“I know they are son of bitch, but they are our son of bitch(我知道他们是些婊子养的,可他们是我们的婊子养的)。”第二是战略争夺的重点地区,和潜在的敌手包括俄罗斯、中国争夺,比如2003年针对格鲁吉亚。格鲁吉亚是很小的国家,但是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格鲁吉亚玫瑰革命成功后,被美国及西方树为独联体国家的“民主样板”,成为后来“颜色革命”的第一波。第三是有石油的地方。美国这几年针对的国家,伊拉克、委内瑞拉、格鲁吉亚等,都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从2002年开始,美国就想搞掉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查韦斯是民选总统。伊拉克有石油,而且在中东举足轻重,萨达姆和美国作对,美国当然要除掉他。
    有一件事从中可见美国的“见利忘义”。美国打伊拉克,法国不同意。美国与法国原本是民主世界的盟友,美国独立战争中还有法国人流的血,但是一旦发生这种分歧,有些美国人就表现出疯狂的反法情绪--把法国酒泼到下水道里,甚至将French fries(法式炸薯条)改称freedom fries(自由炸薯条)。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作为民主代言人的美国国会,也加入了这种闹剧。国会餐厅的菜牌上,法式炸薯条也被易名为自由炸薯条,“堂而皇之”地成了“自由的象征”。有美国人开玩笑说,干脆“法式接吻”也改成“自由接吻”得了!
    2010年11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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