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兵头将尾的班组长有自身的职责和权力,在其位就要负其责,谋其政。认清自己的职责,行使自己的权力。
一、班组长的职责
班组长是企业中人数相当庞大的一支队伍,班组长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政策能否顺利地实施,因此班组长是否尽职尽责至关重要。班组长的职责主要包括:
1.劳务管理。人事调配、排班、勤务、严格考勤、情绪管理、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操作、卫生、福利、保健、团队建设等都属于劳务管理。
2.生产管理。生产管理包括现场作业、工程质量、成本核算、材料管理、机器保养等。
3.辅助上级。班组长应及时地向上级反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做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但不少班组长的工作目前却仅仅停留在通常的人员调配和生产排班范围内,没有充分发挥出班组长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二、班组长的权力
(一)班组长的指挥管理权
班组长有权指挥管理本班组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有权安排生产计划,分解指标;有权布置工作、分配任务,有权临时处置、调度生产,有权内部协调、发出指令等。班组长在行使指挥管理权时,必须执行车间制订的作业计划,落实车间下达的生产指标,保证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服从企业指挥系统的统一指挥。
在指挥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班组长要认真抓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的信息反馈和薄弱环节及生产后的总结这三方面的具体工作,使得人机最佳结合,取得最好效果。
(二)班组长的劳动组织权
班组长的劳动组织权是指班组长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组织,调节劳力余缺,改进劳动组织,实现组织结构的优化组合;有权批准组员假期,安排替班倒休;有权执行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等。
班组长在行使劳动组织权时,必须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制定的劳动定额、统一的考勤制度、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挖掘劳动潜力的基础上,达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劳动力。
班组长在进行班组劳动管理时,要积极学习、推广满负荷工作法,注意培养多面手,有条件的实行综合派工和小区分片包干作业,努力实现工作时间满负荷和劳动定额满负荷。
(三)班组长的制度完善权
班组长的制度完善权是指班组长有权根据本厂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班组工作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贯彻企业和车间有关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各工种岗位责任以及适用于班组的某些制度。
班组长制订贯彻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把企业和车间的有关制度同班组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既不要另立章程,与统一的制度相抵触,又不要照抄照搬,搞得十分繁杂。要着重于明确目标,规定程序,落实责任,以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管理有章可循,考核有据有理。各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必须经班组民主讨论通过,坚持从员工中来到员工中去,使各项制度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
(四)班组长的制止违章权
班组长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一般所采用的方法是:
1.通过正常渠道制止违章。对于领导或管理部门的违章指挥,要善于运用劳动、安全等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通过正常的管理渠道向上级和主管部门及时反映,以求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可采用口头反映、书面报告的方式提出正当的理由和建议。
对危害性大,一时来不及汇报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护现场,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停止异常运行,拒绝违章指挥。当设备运转不正常,影响产品质量或威胁工人安全时,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当工艺文件不齐全,主要设备和原材料没有使用说明书或合格证时,有权拒绝生产;对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越级向上级反映,依靠组织予以揭露,直至诉诸法律。
3.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章作业。发现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时,可以使用命令的方式加以制止,当提出正确意见而招致拒绝接受或危及生产和安全时,有权令其停止工作,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五)班组长的奖罚建议权
班组长的奖罚建议权是指班组长有权向上级提出关于本班组职工的奖罚建议。行使这项职权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夸大功过,并集中反映班组多数成员的意向,不擅自主张,不脱离群众。对职工的奖励建议,包括物质奖励方面的工资升级、发放奖金及奖品等;精神鼓励方面包括授予先进荣誉称号和记功表功。属于上述性质的奖励建议,通常要结合工厂组织开展的选拔、评比活动,根据群众评议或创造的优异成绩,向上级申报和推荐。对员工的惩罚建议,包括经济处罚方面的工资降级,一次性的罚款或赔款,以及行政处分方面的记过处分等。属于上述性质的惩罚建议,通常要根据员工本人违章违制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向上级申报,既征求群众意见,又允许当事人澄清事实和申诉。
在班组内,日常的增加和扣减奖金与浮动工资,给予表扬与批评,多系实行按劳分配范畴和日常思想工作,一般不属于对职工的奖罚,也无须向上级提出奖罚建议。需要向上级提出惩罚建议时,对有关人员要加强教育,耐心帮助,促进提高认识,改进错误。
(六)班组长的奖罚分配权
班组长的奖罚分配权,是指班组长有权按照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对本班组的奖金进行分配。这主要包括:制定班组内部奖金分配方案,对组员的劳动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奖勤罚懒拉大分配差距,留出一定奖金余额以丰补欠,或用于集体活动、集体福利。
班组长行使奖金分配权,要完善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要坚持按劳分配,不搞平均主义;要奖罚分明,不乱扣乱罚;要奖罚公开,奖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班组长的举才推荐权
班组长的举才推荐权,是指班组长有权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学习深造或提升、晋级。行使这些权利时,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环节:
1.积极鼓励。鼓励班组成员掌握更多种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走岗位成才和自学成才之路,动员他们参加企业主办的各种培训班,并积极推荐思想好、作风正、工作成绩显著的生产骨干报考大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为他们的深造学习创造必要条件。
2.输送人才。不但要积极创造条件,而且要提供机会,使班组职工成为某方面的专门人才。当他们成熟且工厂又需要时,还要从全局出发积极推荐和输送人才。
3.合理建议。工资晋级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尽管班组长只有建议权,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必须既要积极争取,又要公平合理,除坚持原则,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外,还要根据职工的一贯表现、劳动态度和贡献的大小,进行合理评议,以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工作业绩。
(八)班组的维护利益权
班组的维护利益权,是指班组长有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维护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发明创造、劳动休息、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