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基本理论1.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一不定项第92题)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答案:A、C、D提示:考点是国际公法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应当包括属于法律渊源之列的国内法和国际法,故《伯尔尼公约》虽不属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但是为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法院在根据其作出判决时,并不违反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故C、D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C、D项。2.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2002年卷一多选第55题)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D.甲国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答案:A、C、D提示:本题考点是国际公法概论中国际法基本原则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联系:一国内政标准有二:是否属于国内必须管辖的事项,是否违背国际法的义务。本题中的君主立宪对考生易造成迷惑,现今大多数国家都不是君主立宪制了。解析: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根据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国家对外拥有独立权,即一国在与他国的交往和国际关系中,不受任何外国意志的左右,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形式即政体,制订对外政策,申请参加国际组织,自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交缔约、互派使节等。A项即属于一国自主选择确定本国国家形式的问题,C、D项都是一国自主决定对外交往的权利内容,都应选。B项考查的是人权的问题,根据二战后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1973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种族隔离、种族灭绝、以不人道的手段迫害、驱赶难民,进行国际恐怖活动,这些行为本身就是国际法禁止的国际罪行,有关国家不得以内政为借口逃避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因此B项不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C、D项。3.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02年卷一多选第57题)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答案:A、C、D提示:本题考点是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解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A项错误很明显,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条约并非都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而是分为三种情况:(1)可直接适用的,主要是在民商范围内,其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及《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法律依据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3)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的,法律依据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根据上述分析,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特别是在外交关系国际人权保护方面的条约公约在我国是一律直接适用的。B项正确。C项仅在民商事领域是正确的,在其他领域则不完全成立,D项错在没有考虑到条约保留问题,因而表述不准确。故本题答案为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