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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法治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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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654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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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内容一、法制的概念法制,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其《公报》中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概括为十六字,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而言:所谓“有法可依”,就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客观需要适时制定反映社会主义经济要求、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志的法律和法规,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所谓“有法必依”,属于普遍守法原则的内容,即不仅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守法律,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它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所谓“执法必严”,是指一切国家执法机关的活动,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它们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明、严格、严肃,以保证法律准确有效地实施,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它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条件。所谓“违法必究”,是指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法律,都毫无例外要受到法律追究。它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三、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首先,从产生上看,社会主义民主的存在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存在。如果没有人民掌握政权的事实,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存在的事实,人民就不可能把稳步发展的意志表现为法律,进而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其次,从本质上看,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社会主义法制的标志在于法律是否由人民制定,是不是切实体现人民的意志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决定着法律的“合法性”或“正统性”。第三,从发展上看,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程度。政治民主化的程度与法制的完备程度,二者是成正比例发展的。(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首先,社会主义法制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其次,社会主义民主原则、权利、程序和方法必须由社会主义法制加以体现和保障。民主的原则是民主政治存在的标志,它们必须通过具体的立法规定人们的民主权利以及严格的民主程序和方法来予以实现。没有相应的立法保障,没有严格的制度保证“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保证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那么所谓“民主”就不过是一句空话。最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只有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的条件下,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有可能形成良性循环的过程。总之,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共同推进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既没有无民主基础的法制,也没有无法制保障的民主。失去民主的法制,只能是专制的法律制度,而不是社会主义法制。反过来,失去法制保障的民主,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因此,在它们的关系问题上,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极端民主化”;二是“人治民主论”。前者将民主与法制对立起来,要求实行无法制的民主。后者从另一个极端否定法制对民主的作用,将民主的实现寄托在“人治”的基础上,这同样也是错误的。四、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阶段、经验和教训(一)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阶段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日至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第二阶段(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后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第三阶段(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第四阶段(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第五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现在)。(二)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历史的经验证明:治国必有法,无法必乱国。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否则,不仅社会动荡不安,而且生产受破坏,国民经济濒于崩溃。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也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律化。
    考题分析一、单项选择题关于法制的涵义,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法制即法治B.法制是指依法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C.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和D.法制即“法律制度”,是一个静态的概念C本题考的是法制的内涵。法制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应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作综合考察。法制,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因此,正确答案是C。AB的错误在于其表述混淆了法制和法治的涵义,法制和法治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详细内容可参见第二节。D的错误在于它仅把法制理解为一个静态的概念,实际上,法制是一个静态和动态综合的概念。二、多项选择题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ABCD本题考的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概括为十六个字,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条件;“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因此ABCD都是正确答案。三、不定项选择题关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法制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的用来维护其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这种制度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系统B.法制必然和民主相联系,因此,民主和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C.任何法律制度,只要是国家或官府创制的,即使是酷法、恶法或专横之法,也属法制,具有一体遵守的效力D.在我国封建社会,法制不过是人治之下的一种统治形式,这种状态下的法制就是静态意义上的一种法制,因此,它不同于动态意义上的法制C本题考的是法制的内涵。法制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建立的用以维护其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它是任何国家不可缺少的统治工具。这是从静态意义上来理解法制的内涵的,即把法制理解为法律制度,但事实上,法制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应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作综合考察。法制,是一国法律制度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合法性原则、制度、程序和过程。A把法制仅理解为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系统,所以是错误的。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法制和民主的关系表现出不同的情况。一般而言,在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其在人治之下的法制的主要职能在于维护君主专制的政治统治,因而对民主则极力予以镇压,阻挠民主的孕育、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民主因素的成长,也与专制法制之间不断的发生矛盾,冲击着专制法制存在的根基。可以说,在专制国家,民主与法制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即便在民主政治的国家,民主与法制在价值和运行中也内含有一定矛盾,但在总体上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可见,B的表述不符合历史事实,是错误的。法制未必是良法,恶法也是法制,换句话说,任何法律制度,只要是国家或官府创制的,即使是酷法、恶法或专横之法,也属法制,具有一体遵守的效力,这也是法制和法治具有不同内涵的一个表现,可见C的表述是正确的。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制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可见,D的表述是错误的。综上分析,C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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