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于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A.甲某诉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中,县人民政府依法提供的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出示B.乙某因不服学校不发学位证诉某大学一案中,作为被告的学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该学校提供的证据C.丙某因不服国家安全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起诉国家安全局一案中,被告提供的某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公开出示,但该证据涉及到个人隐私的D.丁某因不服某省工商管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而起诉该工商hr局,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答案:CD解析:参见《最高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5、36、3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