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是2007年hr新增加的内容 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该安全管理的规定,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的成立在客观方面有两个条件是必须具备的:第一,违反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造成的事故必须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这四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前提条件。如果造成事故的行为与生产、作业无关、如在车间里私自使用电炉烧水、热饭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由于其行为与生产作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能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这里所说的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国家、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颁布、制定的与保障生产作业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