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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论述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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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447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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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理学是法律学当中的一个基础学科,它在第一卷的客观题中会有20几分的题目,另外每年传统的在论述题中肯定会有一道法理学题目。刚才郑老师也讲到今年有一个新的变化,就是法理学出到简答题里面,法理学出在简答题里这也是今年hr可以说出乎意料的一个新现象。我觉得这种现象其实我觉得反映了一个情况,就是hr越来越深度地和我们目前的高等法学教育在结合。考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这是今年新增加的一个考点,我们知道讲依法治国,从1997年提出到今年是第十周年,所以是一个热点话题,法制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的完善,另一个就是理念的更新。所以今年简答题里面直接考法理学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这也是一个很新颖的地方。另外在论述题家其实看到这几年论述题出题点主要关注在公务法方面,刚才林老师讲行政法几乎是每年都要考的,另外一个就是结合司法这个问题来谈论的,今年就谈到关于无讼是求这种传统的法律理念在现代社会遇到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我今年在讲课的时候一直强调的一个重点,就是法制现代化的问题,法律传统和法制现代化。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在遇到这种问题,就是这种论述题没有一个给你一个答题角度的时候,最重要就是选择一个自己能够把握的角度,我觉得这里面有这么几个角度可以采纳。第一个就是关于法律理念的现代化问题,因为法制现代化包括制度的现代化,也包括理念的现代化,我们传统的法律理念有很多特点,比如说理法结合,德主刑辅,法律内容方面表现为家族本位,等级有序,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就是调节为主,无讼是求,就是的希望通过调节的方式解决,不希望通过打官司。这个材料中看到古代人这么想的,结果现在随着这几年诉讼率不断增加,实际上一个角度就可以从法律理念的现代化更新角度,就是古人强调尽量通过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纠纷,而现在的公民可能是认可了诉讼这种解决纠纷机制,这其实表明了我们国家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法制理念更新的问题,这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角度。另一个可能是一个更深入的角度,无讼是求或者说重视调节是一种传统,现在反过来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打官司,可能这里面还需要一个反省或者反思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没有一些值得借鉴,值得吸收的东西,我们现在热衷于打官司是不是就是一个值得肯定的现象,也就是说第二个角度可以从诉讼增加和期待性纠纷解决机制这个角度入手,就是说矛盾增加了,诉讼也在增加,但是并非是一个绝对好的现象,可能我们也要考虑是不是能够从传统中吸收一些你比如说传统对调节的重视,然后通过其他非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纠纷。所以这个问题其实在我们的点睛飞跃班论述题讲义的专题二和专题八,我们都讲到这么一个问题,就是法律传统和法制现代化,然后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问题。如果把这两个结合起来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就是一个比较好的角度或者是一个比较高的境界了。我先讲这么多。主持人:张伟同学是今年参加hr的考生,从你的角度谈一下对今年hr试题的看法。张伟:我觉得一卷做的感觉会好一些,做刑法题相对来说感觉还是会好一些,好把握一些。我首先没想到卷四会考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我觉得hr没想到有这么一道政治色彩比较强的题目。我觉得难度整体比去年要低一些。主持人:我们同时请到了往年参加hr的考生蒙彬,以过来人的角度谈一下今年的司考题目,蒙彬同学考过几年hr,最终终于高分通过了2006年hr,对于备考复习考试有很多心得,可以跟大家交流一下。蒙彬:我觉得从律考到司考,虽然没有经历过律考,但是从2002年的hr到今年07年的hr,这个命题的规律来看总体上应该是理解上比较加强,司法部的观点就是杜绝一些学机械化的考生一次性通过hr。从今年07年的考题来看,卷一相对比06年简单一些,可能铺的面广一些,卷二还是传统的刑法比较难,在行政法方面稍微比06年简单一些。对于卷三来说,看似很简单,其实每道题都有一个很小的陷井,所以说可能是很多考生出来以后觉得今年卷三没问题了,可能07年hr题出来以后,他会感觉到今年的卷三还是有点难度的,说明出题者在反复给每道题设置陷井。最后我想说一说卷四,当时因为刚刚开的博客,所以好多人还不太清楚,知道这道题目的人也不是很多,我们也没有大力宣传这一预测结论。对于我一个朋友雷振同学,我们对刑法的一道案例题的考点通过多年的经验进行简单的预测,其实对于预测很简单,其实每年考点都是常考考点,尤其是刑法,对于绑架,敲诈勒索,抢劫,故意杀人和刑事责任这块考点是经常考的,不是在客观的选择题上就是在主观的案例题上,因此我们今年预测的刑法题虽然在具体案情上不可能与题目完全一致,但是主要考点基本吻合,这也是经过长期研究和探索得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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