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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阶梯之十五:特殊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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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571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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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侵权行为1.高度危险作业(《民法通则》第123条)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其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是其唯一免责事由。2.地面施工责任(《民法通则》第125条)其采过错推定原则。即若施工人能证明自己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且这些标志足以让普通人以通常注意即可避免损害的,则不需承担责任。此责任的承担者是施工人,而非建设人(即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3.建筑物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6条)其规则原则也采过错推定原则。即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等。4.产品责任(《民法通则》第122条)产品责任人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其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意见》第153条: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5.饲养动物侵权(《民法通则》第127条)其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成立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其动物须为饲养的动物,且损害须为基于动物的本能行为所造成。若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如主动挑拨动物而致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免责。若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若由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故意纵使动物侵害他人的,则成立一般侵权责任乃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6.真题2002年卷三7题: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答案]C2002卷三第34题: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厂家不慎将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包装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下列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前者需要有现实损害,后者不需要B.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后者属于违约行为C.前者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后者则主要为修理、更换D.前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后者一般先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补救或赔偿[答案]ABCD2002卷三第45题: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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