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其最高期限为:1居住用地70年;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5工业用地50年。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大家在记忆的时候只需记住70年、40年的情形,其余均为50年。(三)期限届满时的续期l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无须履行任何法律手续。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地上建筑物的归属等《物权法》并没有予以规范,而是将其留给了《土地管理法》等其他法律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