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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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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422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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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理上的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依据成立的法律依据,法人可以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依据公法而设立的法人为公法人;依据私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民法为私法,因此依据民法而设立的法人是私法人。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依据成立基础,私法人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由2个以上自然人结合而成立的法人,为社团法人;由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而成立的法人,为财团法人。财团法人主要是基金会。3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依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以营利为其目的事业的为营利法人;以公共利益为其目的事业的为公益法人。所谓营利,是指进行连续性的经营,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仅仅营利而不能将利益分配给出资人的法人,不能称为营利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多属于公益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的消费者协会、慈善基金会等也属于公益法人。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事业的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企业法人就属于营利法人。以营利为目的之社团法人即为公司。社团法人可以是公益法人也可以是营利法人;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依据国籍,法人可以分为: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对法人国籍的认定标准立法上有三种主义:准据法主义、设立地主义、设立人国籍主义。我国法律采取“准据法 设立地主义”的双重标准。即凡是在我国境内并依据我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即为中国法人。因此中外合资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法人都为中国法人。(二)《民法通则》的分类民法通则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法以及财产来源的不同,把法人分为四类,即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1企业法人。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等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2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确认。机关法人属于公法人,其成立不是依据《民通》等民事法律,相反是依据《政府组织法》等有关公法成立;其次机关法人是不需要进行注册登记的法人.其成立只需要根据《政府组织法》等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拨足经费即取得法人资格。3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以往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体。不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尽管如此,必须注重事业单位的目的事业主要是公益,这是事业单位法人区别于企业法人的一个主要特征。4社会团体法人。所谓社会团体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所谓社会团体是指由自然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是两者的相同点而区别于企业法人。但是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仍然有着重要的区别:其一,事业单位法人主要是由国家投资而成立的,而社会团体法人则是由民间自愿组成的;其二.事业单位法人是以公共利益为其目的事业,而社会团体法人一般是以本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为目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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