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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中合同法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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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0日 共有 339 次访问 【添加到收藏夹】 【我要附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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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考点多,是司考中的重头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谈些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一、掌握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是一部法律产生的根源,了解当时的立法目的极其重要。提炼立法背景后体现在法律中就是宗旨。万变不离其宗,再强的法律理论也避不开立法宗旨。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原则应用在因不可抗力合同解除上,就可编出一个小案例。江平老师、李永军老师、隋彭生老师对立法背景应有相当的认识,可隋老师讲辅导课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讲深、讲透立法背景。这就靠自己查资料。最好找一个在工商局合同部门工作的朋友聊聊,他们对合同的变迁应有一定的认识。 二、理清法律关系。 学合同法必先学透民法通则。民法的精神博大精深,其中的疑点、难点、热点可让我们用一辈子去研究。作为hr的考生,对民法理论的理解应有hr的四至五成的功底。考试中往往就会出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与合同法律关系区分的案例,当然司考避免重复考点。2005年考了一个雇佣与承揽合同关系的区分;2006年出题者应不会再变花样出题。可学好法律关系对掌握合同法知识极其重要。法律关系在司法实务中也有一定地位。 三、区分不同合同。 出题老师往往将易混淆的合同编成小案例,让您一不小心就触雷。初学者多看看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合同的判例和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公布的关于合同判例,对合同的本质会有一个模糊的认识。这认识在hr中会帮您的忙。因为出题者虽理论高深,但他毕竟不敢离开所在的法制环境去出题。 四、熟能生巧。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路是靠实践走出来的。hr准备阶段当然没有太多时间让您一个一个合同法的知识点去背诵。何况光背法条也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这里介绍一个朴素的道理。您可以去超市购买一斤水果,然后设身处地的将买卖过程中的问题转化为合同履行方式、履行地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属于何种买卖合同等等,接着又转换为自己实际碰到的问题,这样形象的倒来倒去回味一下,会有益处的。 比如承揽合同,你可以将复印材料的过程套在知识点上理解,这样把承揽合同一系列考点通俗化。 五、留意对合同法的修改意见。 法律界中敢提合同法修改的专家,绝不是狂妄之徒,是真的有真才实学的。修改中提出的批评与反批评意见形成对立堡垒,我们静观其斗,会学到不少知识。其实严格说,对合同法的善意批评也是促进合同法成熟的途径。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为何考得较为频繁,就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相应的问题。 合同法的理解非常重要。我认为学习是需要兴趣的,只有感兴趣的人才会投入进去,才会认真思索问题。在此衷心祝福hr的考生成为一个为法律而着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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