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注意诉讼行为的理解 二、民事诉讼法 注意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人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含义:诉讼权利的相同与对应 2、辩论原则 内容: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 3、处分原则 二、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注意合议庭的组成形式 2、回避制度 法定情形 决定权 3、公开审判制度:注意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4、两审终审制度:注意例外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一、主管 主管,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需注意以下问题: 1、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2、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3、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二、管辖级别管辖 注意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第19条,意见第2条 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注意其确定的标准。 2、特殊地域管辖: 规律:第一、除因海难救助费用引起的诉讼与共同海损引起的诉讼以外,被告住所有人民法院有法定管辖权;第二、密切联系原则是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 注意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第一、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 第二、法定管辖的确定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合同履行地问题:a、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的约定情况;b、约定履行地与双方住所地的关系:在其中一方住所地,该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未在其中一方住所地,合同实际履行了,该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合同未实际履行,该履行地人民法院无管辖权。C、双方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后,又以书面方式或者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还需注意加工合同的管辖问题 注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3、专属管辖:注意适用的案件范围 4、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只能进行一次 移送管辖系自我判断 管辖恒定原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法院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 2、指定管辖:注意适用的三种情形 3、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