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换言之,即为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1.在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方面,我国采取消灭实体胜诉权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后,既不消灭实体权利,也不消灭起诉权。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法院受理后,在审判中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形下,应驳回起诉。《民法通则意见》第171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2.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所有民事法律关系均普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例外的为《民法通则意见》第170条: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时效的强制性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以协议加以变更或限制。3.我国诉讼时效的种类包括:一般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如《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 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民法通则》第137条: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4.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与中断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借款合同规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即不受此限。特殊起诉点:《民法通则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止也称暂停,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发生了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才又接着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者向法院“起诉”或者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债务存在,即可使诉讼时效中断,从注时开始重新计算二年。5.真题2002年卷三第6题: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答案]A 2000年卷二第1题: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水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保法?A、《民法通则》 B、《产品质量法》C、《合同法》 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答案]B2000年卷二第14题:田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田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请问:下列哪种分析是正确的?A、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权,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B、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后查明中、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D、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眼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答案]D